2013年03月28日08:5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據報道,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說,“干什麼都要給好處”這一潛規則目前已成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慣性思維,使得房地產開發領域成為職務犯罪的高發地帶。
房地產業在中國是個很特殊的行業,在那些落馬貪官中,有著十幾套房產甚至幾十套房產的,已經屢見不鮮。房價高企,所以百姓“望樓興嘆”,可在官員面前,地產商們儼然成了地地道道的慈善家。有種行賄受賄叫“購房優惠”,一些房地產企業通過給相關人員提供大額購房優惠的形式向其行賄。事實上,能享受這些誘人優惠的官員,都不是白拿開發商好處的,否則,開發商們也不會那麼傻地直接優惠幾十萬元。
在繁榮的房地產市場背后,還有多少“購房優惠”在腐蝕、收買權力部門的公仆?地產商哪裡會是什麼慈善家,他們這邊給官員們“購房優惠”,那邊就讓普通買房者給他們的腐敗成本埋單了,房奴之負自然“壓力山大”。所以,嚴厲打擊房地產業面向特定權勢群體的“購房優惠”,也是調控房地產的一個著力點。
(原文刊於2013年3月27日《中國青年報》,有刪節。原題為:《有種行賄叫“購房優惠”》。作者:吳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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