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反腐倡廉

違規經營公益墓園 網曝廣東陸豐“墳爺”斂財數億

2013年03月19日09:08   來源:南方日報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大建豪華墓,賣給外地人

  林鍵國在網帖中還曝光,安福公墓在承包給林耀昌后,以營利為目的進行經營,嚴重破壞了公墓的公益性。

  根據民政部門相關規定,鄉鎮公益性公墓是為了滿足本轄區范圍內居民的殯葬需求建立的,不允許將墓園賣給外地人員,且公益性公墓每個墓穴的佔地不能超過1平方米。

  但據林鍵國舉報,安福墓園修建的墓穴絕大部分都是8到25平方米的豪華墓穴,並且肆無忌憚地賣給外地人,每平方米的實際收費超過2000元,遠遠高於物價局850元的報價。

  陸豐市民政局部分証實了上述信息。上述該局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已查實了安福公墓超范圍經營,對非本鎮人員違規銷售墓穴900多座,涉案金額超過500萬元,且所建墓穴佔地大小以6、8、10個平方較為普遍。“主要是賣給東海鎮的人,因為東海鎮是陸豐市政府所在地,人比較多,而且沒有公益性墓園”。

  但對於收費問題,該負責人介紹,安福公墓是公益性質的,並沒有稅務票據,隻有由安福公墓自己開具的收據,“根據提供的票據顯示,公墓收費並未超過物價局的核定標准”。

  更加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作為一家公益性墓園,安福公墓一些墓位檔案資料竟然沒有附火化証明或遷墳証明。附近有村民表示,這不免為一些違規土葬的行為提供了機會。

  用地手續亦未辦理

  記者調查發現,安福公墓除了民政系統內的諸多違規之外,在用地手續上也沒有通過國土局這一關。

  根據陸豐市國土局2013年1月16日《關於舉報林耀昌、林華彬違法佔地建設公墓園的調查報告》顯示,安福公墓根據建設需要,分兩期向省、市林業部門申請使用林地並獲批准,第一期佔用林地面積1.7公頃,第二期佔用林地面積4.76公頃。盡管陸豐市國土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已將其列入建設用地(墓園特殊用地)規劃區,但用地手續尚未辦理,屬於未批先用。

  “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未批先用,我們已經在去年12月20日,對其作出了罰款”。陸豐市國土局執法監察林大隊長表示。根據陸豐市國土局的調查,安福公墓第一期的實際用地17700平方米,第二期實際用地67100平方米,總計8萬余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1元的罰款標准,總計罰款8萬多元。

  但林鍵國對此處罰結果非常不滿:“每平方米賣上千元,卻隻罰款1元就了事,還為其補辦手續維持現狀,這實在太荒唐了。”

  對此,林大隊長回應,每平方米罰款1元是按照相關標准作出的行政性處罰,一般耕地也才每平方米罰款5元。“至於說為其補辦手續,沒有這回事,到現在為止,安福公墓都還沒有報批手續”。

  林大隊長最后表示,國土局對安福公墓的處罰已經基本結束了,而且已經將處理材料匯報給汕尾市國土局和廣東省國土廳,“上面對此也沒有什麼意見”。(記者 戎飛騰 李世敏 實習生 柯祥虎)

(責編:李源、姚奕)

更多關於 反腐倡廉頻道 的新聞
· 中組部強化干部培訓管理:結業后不得成立同學會
· 羅崇敏:官員要經得起質疑
· 廣州涉嫌猥褻男童處長被公訴
· 檢察日報:面對誘惑 唯一的辦法就是別去碰它
· 檢察日報:“確需”接待?還是說明白好
· 宋寒鬆:從根源上遏制腐敗離不開法律機制建設
· 落馬貪官受賄心理:反腐不會這麼巧就反到自己
· 北京一研究院原正副院長涉嫌私分國有資產被公訴
· 山東聊城:“潛規則”誘發醫療腐敗案
· 廣州開審車管所原副所長受賄案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