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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火青講述起草《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細節

2013年03月09日12:42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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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恢復重建后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大門,位於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

  恢復重建后的第一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火青。

  1978年12月31日,《人民日報》刊發第七次全國檢察工作會議的消息和社論《大力加強人民檢察工作》。

  1978年11月7日,《人民日報》發表了老檢察官王桂五同志題為《政法戰線也要沖破禁區》的文章。

  1980年12月,特別法庭開庭審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派員出庭公訴。

  1978年3月,在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已故委員長葉劍英在《關於修改憲法的報告》中指出:“鑒於同各種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的極大重要性,憲法修改草案規定設置人民檢察院。”在這次人大會上,黃火青當選為最高人民檢察院重建后的第一任檢察長。

  歲月如梭,時光飛逝。15年后的一天,在北京醫院的一間病房裡,當93歲高齡的黃老與記者談起那一段經歷時,他朗聲說道:文革10年,我被打倒了,當中央負責同志找我談話時,我非常高興地接受了任務。

  起草一部新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是黃老上任后抓的第一件大事。黃老介紹說,在這部法裡,我們明確規定了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把這一點在法律規定上寫出來,還是第一次。在其他許多問題上,這部新法也有許多新提法,比如說,新法裡把原來的檢察委員會在檢察長“領導下”進行工作改為在檢察長“主持下”進行工作,這就更好地體現了民主集中制原則。黃老還講了一個細節:起草組織法時,有人對檢察工作要不要堅持黨的領導有疑慮。黃老那時堅定地表示,中國革命的勝利就是靠黨的領導取得的,檢察工作也是一樣。堅持黨的領導這不是一個一般問題,是個原則問題,是不可以爭論的。經過半年多的努力,一部新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終於出來了,五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后予以通過。就是今天談起這部新法來,黃老還是禁不住要發出感慨:“真不容易啊!”黃老復出就任檢察長時已是77歲高齡。任上5年,黃老為共和國檢察事業的重建和發展奔波忙碌,這5年是新時期人民檢察院的起步階段,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參與平反和糾正冤假錯案就達40余萬起,嚴懲經濟犯罪活動開始向縱深發展,對打擊刑事犯罪、搞好社會治安。在中國法制史上,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是一個顯赫的重要事件,同樣也是黃老在任5年及至他革命生涯中最有意義的一段。

  臨別握手,黃老又十分鄭重地向記者談了他心裡裝的一件“大事”:什麼是有中國特色的政法工作?怎樣認識有中國特色的檢察制度?這些都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內容,值得好好總結和研究,這是大事啊!“我現在沒有這個精力了,要是有誰做這個題目,我可以顧問顧問……”聽著黃老懇切的話語,握著黃老溫暖的大手,記者感受到的是一個老共產黨人、老檢察長對國家和民族、對共和國檢察事業深深的關注和期望。

  (趙信)

(責編:姚奕、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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