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領導活動報道一般不上頭版頭條
在省領導活動新聞報道方面,“規定”作出了大調整和新要求。
今后,除涉及重要會議、活動和重大事件以外,省領導活動報道不安排海南日報頭版頭條、海南廣播電視台海南新聞聯播頭條,不安排直播。海南日報頭版、海南廣播電視台海南新聞聯播報道省領導消息一般不超過版面和時長的三分之一,報道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消息每位當日不超過2條。會議和領導同志活動比較集中時,報道可向其他版面、時段分流,或順延日期刊播。
按照“規定”,除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外,其他省領導到基層考察調研,省級媒體不作報道,可在當地媒體報道。省領導參加一般性外事活動及禮儀性會見播發標題新聞,與中央部委、企業和兄弟省區市負責同志一般性的會見會談一律不作報道。除經省委批准的重大展覽和文體活動以外,省領導參觀展覽、觀看文藝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體活動,一律不作報道。省領導給市縣、部門的指示、批示一般不作報道。除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以外,一般會議活動不列名報道省領導。
“領導同志會議活動報道要簡化審稿環節,審定稿件不得超過新聞單位截稿時間。”“規定”明確,領導同志個人和相關部門不得向新聞單位就報道規模、順序、字數、時長、版面、畫面和欄目設置等提出要求。
省內公務接待不喝酒不上高檔菜肴
“規定”還在厲行節約、精簡文件簡報、嚴肅工作紀律等方面提出了嚴格要求。
根據“規定”,今后省內公務接待要按標准定點接待,不喝酒,不贈送禮品或土特產,不上高檔菜肴,嚴禁上野味。嚴禁借考察、學習、培訓、招商引資等名義公款旅游和消費。嚴禁用公款購買香煙、高檔酒和禮品。市縣、部門、單位之間嚴禁用公款相互吃請。在不造成浪費的前提下,公務用車逐步換乘國產自主品牌汽車。
“規定”提出嚴格控制各類文件簡報,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積極推廣電子公文,減少紙質文件和簡報資料。壓縮文件簡報篇幅,一般性文件、材料、講話稿不超過5000字,請示報告性文件不超過3000字,一般性簡報不超過1000字。
對於“走讀干部”,“規定”嚴明了紀律。“規定”提出,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外出請銷假和節假日值班制度。雙休日及節假日,市縣黨委和政府必須安排班子成員駐守值班。家庭住所不在工作地的領導干部,工作日一般不離開工作地。(記者胡續發 吳斌 黃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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