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犯罪”
在辦理王孟元案件的過程中,據行賄人王建交代,2009年至2010年,在該高校食堂廚具採購過程中,他還曾給后勤服務公司經理趙修平行賄。
現年56歲的趙修平歷任該校總務處副處長、后勤服務公司副經理、經理。在同事眼中,趙修平工作一直兢兢業業,多次受到學校表彰。但在掌握后勤管理事務的權力后,趙修平面對供貨商、承包戶一次次的請托,底線漸漸失守。
2009年12月,趙修平被該校任命為后勤服務公司總經理,負責餐飲服務、膳食管理、中心校區食堂地下室的商貿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也就是從這個時候起,趙修平逐漸開始接受請托人的行賄。
2009年年底,該校對廚具採購統一招標。山東某廚具公司負責人王建經人介紹,認識了在招標中負責打分的趙修平。趙修平向對方表示,想中標需將價格放低點,不然不好幫忙。
經過趙修平的“說好話、打高分”,王建的公司順利中標。隨后,王建在趙修平辦公室向其送去現金1萬元表示感謝,趙修平略作推辭后收下。2010年,在趙修平的幫助下,王建再次中標。后王建又送去1萬元“感謝費”。
除招投標過程受賄外,趙修平還在學校門面房對外承包及收繳房屋租金過程中,多次收受承包戶賄賂。
黃偉在該高校承包超市,按合同每年需向學校交納一筆數額不菲的租金。但超市經營需要大量流動資金,所以一到交租金的時候就讓黃偉頗為頭疼。為了能緩交租金,黃偉在2010年送給趙修平1萬元現金,讓他“照顧照顧”。
趙修平客氣一下就收了,並默許黃偉一直拖延房租。按照承包合同規定,對延交租金的,后勤部門應對承包戶進行處罰或從承包押金中扣除。但作為后勤中心經理的趙修平,在收受黃偉賄賂后,不僅沒有讓下屬催繳,還積極為黃偉減免租金疏通上下關系,把監管職責拋至身后。
不到3年的時間,趙修平利用手中職權,先后收受十余房屋租賃戶、供應商的賄賂11.5萬元,並為他們提供種種便利。
庭審時,趙修平說:“當領導后,總有人不斷送禮。時間長了、次數多了,也就不覺得拿別人的錢是錯事,不知不覺中走上了犯罪道路。”
后勤採購不容小覷
“以前隻聽說一些高校在基建、干部任用環節易出現腐敗,沒想到后勤中心柴米油鹽的採購也出現了問題。”中國礦業大學教授楊思留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說。
“正是因為柴米油鹽採購、小型工程價值低,賄賂額也相對較少,犯罪嫌疑人在收受小額賄賂時往往不當回事。”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齊浩說,受賄次數多、單筆數額小,是該類案件的特點。本案中,兩名犯罪嫌疑人受賄次數都在20次以上,最高金額1.5萬元,最低隻有1000元。涉案金額均為持續作案,積少成多。
“主觀認識上,幾名涉案人員都存有僥幸心理,認為收受數額不大,反腐敗很難查到自己頭上。客觀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管理中存在漏洞,維修工程超過3萬元的,學校規定本應通過招投標進行,但王孟元卻把整個工程拆分,每筆工程款都不超過3萬元,交給存在經濟往來的行賄人張強﹔二是權力過於集中,在採購項目的招投標中,趙修平等人既是評標專家,也是最后的中標決定人,客觀上增加了其權錢交易的機會。”齊浩說。
(涉案人員除王孟元、趙修平外均為化名) (記者丁國鋒 見習記者馬超 通訊員雲檢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