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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4】

2017年08月29日16:3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三)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

  1.着力解决“‘两个责任’不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乏力”的问题

  第一,校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针对“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淡薄,不履职担责”问题,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原因,坦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巡视整改期间,党委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副书记、校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整改情况。

  责任传导到位。出台《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和考评办法》,列出校院系三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要求,明确考核目标,抓实责任传导。落实校党委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意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督促各级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早发现、早处置,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宣传教育到位。学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年度工作。开展以“学准则 知条例 促廉洁”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举办廉政文化书画手工作品展,通过微信平台“党员学习网”向全校党员推送学习内容,组织55个二级单位党组织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代表347人参加党的基本知识闭卷测试,并公开通报知识测试情况。组织全校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组织新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深入开展“七个一”教育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

  监督检查到位。开展年终检查。校党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形成了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检查督促、年底有考核评价的工作体系,年终对二级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对践行“四种形态”工作台账的检查。将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年终述职述责述廉工作报告等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优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程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综合考评排序居后位的,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约谈,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党支部的考核。研究制定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开展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向院系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责任追究到位。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2017年1月以来,给予党纪处分6人,给予政纪处分8人;严格“一案双查”,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2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规范化制度化,用问责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第二,校纪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校党委支持校纪委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加强队伍建设。校党委从人、财、物各方面,大力支持和保障校院二级纪委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逐步把学校纪检监察系统的缺岗配齐、干部配精、班子配强。修订《关于加强二级纪检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二级纪检组织设置、工作职责、选任条件和保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挂职锻炼、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组织70余名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负责人、纪检监察干部赴湖北红安开展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重温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下一步将继续开展业务培训,将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规党纪、二级单位纪检监察业务等内容开展集中“充电”。

  加强工作指导。校纪委印发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等两项重点工作进行指导。针对二级单位纪检组织不同情况,细化责任清单,进行分类指导。下发《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常用法规》等学习资料和通报材料,并为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负责人订阅《中国纪检监察》;通过纪检监察网站、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及时推送学习资料,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落实。党中央公布《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新修改的条例全文后,校纪委迅速转发给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并要求跟进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系列头条文章。下发《廉政工作日志》给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负责人,要求做好工作台账;通过年终述职述廉、开展专项调研等方式,加强对二级纪委的监督检查。

  切实履行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深入“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将有限的人力资源和力量集中投入到主责主业。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受理信访举报的办理方式和流程;对问题线索定期排查,按照上级要求,集体研究,分类处置;规范约谈函询、初步核实和执纪审查审理。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大会上通报。校纪委切实履行职责,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从监督执纪角度,发现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和监管漏洞,认真查找规律性、制度性问题。指导督促全校各单位进行廉洁风险点排查,督促举一反三,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修订相关制度,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切实堵塞制度漏洞。

  强化警示教育。加大对处分问责情况的通报力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学校近年来给予处分或被追责的个人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并印发典型案例汇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不敢腐”震慑作用,建立执纪问责通报制度,曝光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2.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四风’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第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校党委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认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破除特殊化思想,确保整改到位,促进风化俗成。

  破除特殊化思想。校党委以身作则。认真学习教育部党组有关要求,带头破除高校特殊化思想,克服以专业身份凌驾于政治纪律约束的现象。校领导以上率下,要求二级单位也严格执行从严治党各项规定,防止将专业特点演化为规避政治约束的资本和工具,破除特殊化意识。制定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规定,落实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作出若干禁止性规定。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全校,编印《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文件汇编》供各单位学习,使党中央的要求成为全校师生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整改突出问题。针对“十八大以来,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违规资金已全部收回学校,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针对两所附属医院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校党委常委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到附属医院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目前已整改到位。

  促进风化俗成。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努力促进风化俗成。建章立制,解决执行规定滞后问题。出台干部兼职管理办法,修订学校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方面文件。解决重点领域问题,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开展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公务用房、公务用车、“小金库”、津补贴发放等方面的专项检查。严肃问责,形成快查快办的工作机制。集中整改期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严肃处理。在学校财务突出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了1起违规问题,约谈了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严肃处理了当事人。查实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第二,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校党委进一步强化干部担当服务意识,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强化干部职员的担当服务意识。落实湖北省纪委要求,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检查,把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一起来,把惩戒问责与保护激励统一起来。

  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师生高度关注的实验室用房、中青年教师住房、研究生宿舍用房等问题,积极寻找办法,推动问题解决。建设师生服务中心,开展网上网下服务,方便师生员工办事。

  3.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监管失范,廉洁风险突出”的问题

  第一,加强基建领域风险防控。针对巡视指出的基建方面违规问题,规范基建招标。学校成立专门的招标管理部门,基建维修领域50万及以上的项目全部进入招投标平台统一管理,实现了采管分离,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为进一步减少招标廉洁风险,基建管理处对学校规定限额(50万元)以下的基建维修项目,修订基建管理处基建维修工程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防控廉洁风险。出台《华中科技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基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细则》《华中科技大学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细则》等8个文件,修订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变更管理等制度,全面涵盖“合同”“招投标”“工程变更”“质量”“投资控制”等基建管理廉洁风险点的关键环节,真正做到办事流程清晰可查,管理事项责任到人,建立学校基本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第二,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开展清产核资。为落实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组整改意见,学校启动了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基本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强国资管理信息化工作,财务系统与实设处资产管理系统已完成对接,实现了数据动态传输,全面实现资产信息化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学校先后修订和制定15个国资管理制度。出台《华中科技大学家具用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和公用房屋出租出借管理实施细则。完成了包括房屋、设备、家具、图书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流程优化工作。

  第三,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制定或修订纵向、横向、国防、劳务、外协、信息公开等科研经费管理制度18项,全面落实中央“放管服”精神,对科研经费使用范围、标准、劳务费发放方式、外协经费等进行进一步规范。加强制度宣传培训,确保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知晓最新政策并贯彻落实到位。针对“小金库”、“套取科研经费”等高风险问题进行复核,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推进科研系统与财务系统信息对接。推进科研财务助理执证上岗工作,建立一支遵纪守法的科研财务助理队伍。

  第四,加强对附属医院的管理。进一步加大行业不正之风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开展收受红包专项治理。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注重正面引导,签订廉洁承诺书,要求医护人员严格执行“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中“不准收受回扣”和“不准收受患者‘红包’”规定。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执行物价管理制度,规范收费项目和管理细则,打造“阳光收费”。

  第五,加强对校办企业的监管。成立学校所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全面梳理校办企业,分类制定清理规范方案,对教师办企业情况开展调研分析,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规范管理意见。全面摸查梳理校办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列出分类处置清单,对已摸查出的历史遗留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修订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并根据已有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出台《华中科技大学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与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出台《华中科技大学派出董事、监事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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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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