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执法局干部滥用职权,直接放行超载车辆、超载车辆过磅不进系统;窗口人员服务态度生硬,导致服务对象多次往返……昨日,省纪委通报6起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从这6起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长沙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141起,问责处理211人。
案件1
娄底房管局擅自多放假
2月7日,娄底市房产管理局在一楼大门上张贴了“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于农历十二月二十七放假,正月初八正式上班”的放假通知。2月17日11时30分左右,《法制日报》记者就此电话询问房产局为什么不按国务院规定放假7天。当时值班员肖新容擅自离岗,由临聘人员周园代接电话,周答复随意,并说“国务院?好遥远啊”。娄底市房产管理局不按规定放假,内部管理混乱,纪律松散,发生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不按规定上班和值班等问题,给办事群众带来不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娄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娄底市房产管理局彭逢林,免去其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娄底市纪委决定,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娄底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谭智辉、办公室主任刘乐葵,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娄底市房产管理局对擅离岗位的办事员肖新容,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临聘人员周园予以解聘处理。
案件2
衡阳一法官两次擅离岗位
衡阳市石鼓区法院法官任照为,先后于2013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七) 和2月18日下午,两次擅自离岗。群众电话联系其办理工作事宜,任接听电话态度简单生硬,为民意识淡薄,答复要农历正月十五之后才正式上班。其行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违纪。
石鼓区法院给予任照为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石鼓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秦林行政警告处分。石鼓区纪委依照规定,给予任照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3
湘潭两干部擅离职守赌博
经湘潭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查实:2013年2月20日17时许,湘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事务管理处副主任姚远邀上副主任马政权,在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路百川源茶楼二楼,与社会人员罗某、周某赌博,被现场抓获。
湘潭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免去姚远、马政权管理处副主任职务,并给予姚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4
望城交通局三干部行政乱作为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局路政执法局副局长熊挺芝、治超办原中队长李开明、治超办治超中队中队长蔡铭杰滥用职权,采取越权审批、直接放行超载车辆、超载车辆过磅不进系统、不开或伪造单据等行为,为个人及亲友非法牟利,并收受贿赂,严重扰乱了当地运输秩序。
三人行为属于典型的行政乱作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相关规定,望城区监察局给予李开明行政降级处分;望城区交通运输局给予蔡铭杰行政记过处分。同时,望城区纪委给予熊挺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开明开除党籍处分。
案件5
道县看守所所长管理失职
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期间,道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齐增华利用看守所管理松懈,违规利用手机通讯,敲诈在押同监人员奉某37.5万元,民警周峰私自为齐传递现金5000元。
根据规定,道县监察局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道县看守所所长张洪钢行政记过处分。道县公安局根据规定,给予周峰行政记大过处分。
案件6
工作人员未履行一次性告知制
2012年11月28日,群众到宁乡县工商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窗口工作人员张志辉、张小娟未一次性告知其办证所需资料,且服务态度生硬,导致服务对象多次往返。
根据相关规定,宁乡县工商局对直接责任人员张志辉、张小娟和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宁乡县工商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谈俊国3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负责此次办证的首问负责人张志辉调离工作岗位。 (记者 舒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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