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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就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答记者问

邱学强:加大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2013年03月05日09:01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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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人民群众对新一届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十分赞赏和拥护,但也有些人担心反腐败会不会一阵风。请问检察机关如何理解反腐倡廉经常抓和长期抓的关系?

邱学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结合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我理解,“经常抓”就是对腐败犯罪的惩治一刻都不能放松,查处的力度一刻都不能减弱,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长期抓”就是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做好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特别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记者:我们注意到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时,很形象地说了一句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十分给力。请问,检察机关如何在这方面发挥作用?

邱学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行使权力,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近年来,检察机关十分注重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等职能作用,特别是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注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检察机关在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将不断深入研究职务犯罪发生、演变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和机制建设,更加全面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特别是要严格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促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廉洁司法。更加注重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和群众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加强现代化科技手段尤其是网络技术的运用,提高有效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

记者: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强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检察机关如何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邱学强:这些年来,广大新闻媒体对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给予了有力监督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都是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工作中,检察机关将主动听取新闻媒体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着力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沟通配合机制,协力形成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主流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增加反腐败斗争的舆论“正能量”。检察机关将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反映的情况,尊重和保障采编人员依法执业,同时也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王治国)

(责编:李源、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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