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受贿后更改后台数据
即便补缴社保和办理居住证两扇门被关上,在购房行为最核心的环节——房管系统,敛财者仍然能找到缝隙可钻。
检察机关最近披露的一个案件,将房管系统执行限购政策的漏洞暴露了出来。
31岁的王立利用其担任某地房管局权属登记中心职员的职务便利,伙同房屋中介人员违反限购政策为不具有购房资格的人员违规办理过户手续,收取了中介人员好处费6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王立在担任某地房屋管理局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职员期间,于2011年至2012年间,利用负责房屋产权登记、制证、发证的职务便利,在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过程中,伙同房屋中介人员王博宇、赵威(均另案处理)等人,违反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为不具有购房资格人员违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数十笔,并收取王博宇好处费56万元、收取赵威好处费4万元。
近日,王立被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起诉,案件仍在审理之中。
而这并非孤例。《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获悉,2012年年底,在某一线城市,也判决了一起类似案例。
法院查明,2011年6月至2012年1月,被告人陈某在担任某地城建研究中心数据室科员期间,利用其负责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中购房资格核验的职务便利,通过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田某等人收受贿赂款共计180余万元,并私自将系统中多户不符合购买房屋资格的家庭购房审核结果修改为“核验通过”,使得上述家庭获得购房资格。
陈某最终因受贿180余万元,并有210余万元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被两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记者范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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