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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副所长帮违法者造假逃避处罚

“内鬼”一人打通全部行政处罚审核程序凸显制度漏洞
2012年11月26日08:14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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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聪明自毁前程

在操作此事过程中,冯禾收受了请托方提供的10000元现金及烟、酒、茶、紫砂壶等财物,还受邀赴宜兴游玩数日。

冯禾今年37岁,1999年从国内一所全日制大学行政法专业毕业后进入徐州工商部门。截至今年3月,他在这一部门工作13年,其个人履历显示:2007年1月,冯禾在徐州市某工商所经济检查中队担任科员,4年后调至另一工商所出任经济检查中队中队长。今年1月,冯禾升任该工商所副所长。

显而易见,冯禾以多年积累的学识、经验和才干,得到了所在机关领导的信任和赏识。尽管冯禾向办案人员表示了真诚的忏悔,但令旁听庭审人员困惑的是:冯禾在此案中怎能凭一己之力顺顺当当地操作了整个行政处罚程序,而各个执法环节均无人严格把关。

在查阅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提供的案卷时,记者看到冯禾制作的“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云龙分局案卷”复印件,其中逐项填写着办案单位、立卷人、归档时间、归档号、立案申请表、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现场检查笔录、当事人委托询问笔录、现场电缆照片、检验报告(少部分)检验日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分期(延期)缴纳罚(没)款通知书、送达回证等等繁杂证据。

倘若不解真相,完全可将此视为规范办案的一本案卷文书。

10月27日,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向徐州市工商管理局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来自检察机关的郑重建议是,“针对行政执法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环节,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大执行监督力度,将落实责任分解到人,使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有人抓、有人管,出了问题有人负责,做到责权明确、奖罚分明,从机制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记者杜萌 通讯员张敬礼 王成艳)

(责编:李源(实习)、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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