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15:0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編者按】本周的重要反腐新聞有:中國紀檢監察報連續發文,闡述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會成員的監督職責等。
在案件方面,司法部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盧恩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浙江省政協原副主席斯鑫良受賄案一審宣判,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一審被判刑12年6個月,仇和受賄案一審宣判等。具體內容如下:
根據黨章規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對黨內監督工作負有全面領導職責。關於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監督的具體職責,《條例》第十一條作出了專門規定。[詳細]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上指出,中央政治局委員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不只是個人的事,而是黨和國家的事、人民的事、全局的事﹔越是這樣,越要謹言慎行,越要模范遵守黨章,在“三嚴三實”上有更高標准。[詳細]
中央委員會成員作為中央領導集體的一員,既要按照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對所在地方或部門的領導和監督,也負有中央委員會內部相互監督的職責。[詳細]
高官腐敗對黨、國家和人民造成的負面影響更壞更廣更深,關鍵原因就在於他們掌握著更大的公共權力、支配著更多的公共資源。十八大以來,百余名涉貪省部級高官被嚴懲,發揮出巨大的震懾效應。據筆者觀察,被查高官腐敗呈現六個特點。[詳細]
12月13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浙江省政協原副主席斯鑫良受賄案,對被告人斯鑫良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詳細]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14日公開宣判江蘇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受賄案,對被告人楊衛澤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詳細]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司法部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盧恩光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詳細]
今天,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共雲南省委原常委、副書記仇和受賄案,對被告人仇和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詳細]
記者12月10日從安徽省紀委獲悉,合肥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張慶軍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公職處分。[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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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甘肅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密切關注不正之風新動向、新表現,通過定期分析研判“四風”問題變化趨勢、大數據對比等方式,查處隱形變異“四風”問題,釋放了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詳細]
今年1至10月,江蘇全省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503起,處分1210人,釋放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越往后執紀越嚴強烈信號。[詳細]
今年8月至10月,海南省委第十三輪巡視派出16個巡視組對50個省直單位黨組織開展為期2個月的巡視。[詳細]
今年以來,四川借力省級和市級主流媒體資源,邀請媒體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四風”問題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進行監督……[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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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顧:
【2016年12月3日至12月9日】艾寶俊、潘逸陽、宋林、鄧崎琳被提起公訴
【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周本順、呂錫文等受賄案一審開庭
【2016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國家安監局原局長楊棟梁受賄、貪污案一審開庭
【2016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朱明國等六名省部級干部一審宣判
【2016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陳樹隆等3名省級干部被查|5"虎"案件有進展
【2016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中石油原總經理廖永遠受審|昆明市委原書記被訴
【2016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六中全會確認開除四名省部級干部黨籍
【2016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三名省部級干部案有進展|白雲、聶春玉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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