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劍
外逃13年終被抓,貪官姜偉出庭受審。京華時報記者歐陽曉菲攝
13年前,身為大型國企財務部主管的姜偉,挪用公司公款50余萬,並攜帶100余萬元公款潛逃。大興檢察機關追逃13年,於今年7月從成都將姜偉抓獲並押解回京。昨天上午,涉嫌挪用公款、貪污、偽造國家機關証件、重婚等4項罪名的姜偉在大興法院出庭受審,姜偉當庭表示認罪。該案系本市跨時最長的追逃案。
攜百萬公款潛逃13年公安部發B級通緝令
昨天上午9點半,43歲的姜偉在兩名法警的押解下進入大興法院第一法庭,庭審正式開始。姜偉身高1米85左右,雖然已過40,但依然能算儀表堂堂。他面無表情地坐在被告人席上,接受公訴人和法官的詢問。據檢方指控,1988年,姜偉從學校畢業后進入中國黑色金屬材料北京公司(以下簡稱“中黑北京”)工作,任公司財務部會計。由於工作業績突出,1997年,姜偉升任經營財務部副經理。
1999年,姜偉認識了三亞中亞信托投資公司北京營業部的負責人孫某,孫某向姜偉表示,他們公司進行資金拆借,如果有閑置資金,可以存在他們那裡,利息遠高於銀行的利息。在向公司領導請示后,中黑北京的領導安排姜偉負責辦理這項業務。隨后,姜偉以中黑北京旗下一家子公司的名義開戶,並將公司安排的200萬元存入賬戶,並開始負責經手存款、收息等業務。由於初步取得了成效,中黑北京的領導對姜偉的工作表示了認可。
1999年11月底,姜偉與中黑北京的合同到期,雖然已不屬於中黑北京,但該公司依然委托姜偉接著負責這項業務。在此期間,有朋友向姜偉借款50萬,姜偉挪用了公司賬戶上的資金,但這名朋友遲遲不還錢,最終杳無音訊。為了彌補這50萬的虧空,姜偉又將剩余的150萬元轉到妻子名下來炒股,但一下子虧了27萬。見窟窿越來越大,姜偉產生了卷款外逃的想法。2000年6月,姜偉攜帶剩余資金外逃。
姜偉在桂林、重慶等地逗留后,最終在成都市落腳。在此期間,姜偉偽造戶口本、身份証,在未與妻子離婚的情況下,又和成都當地女子王某結婚,並育有一個兒子。姜偉外逃后,公安部發出B級通緝令,對姜偉進行通緝。大興檢察機關經過13年的不懈努力,終於將姜偉抓獲。姜偉共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偽造國家機關証件、重婚四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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