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視組主要工作方式
(一)聽取被巡視地區、單位黨委(黨組)的工作匯報和有關部門的專題匯報﹔
(二)根據工作需要列席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有關會議,列席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會﹔
(三)受理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等﹔
(四)召開聽取意見座談會﹔
(五)與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干部群眾個別談話﹔
(六)調閱、復制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
(七)對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民主測評、問卷調查﹔
(八)以適當方式對被巡視地區、單位的下屬單位或者部門進行走訪調研﹔
(九)對專業性較強或者特別重要問題的了解,可以商請有關職能部門或者專業機構予以協助。
巡視組對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重要問題,可以進行深入了解。
巡視組不干預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正常工作,不查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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