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8時30分,陝西“房姐”龔愛愛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一案,在陝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張一辰 攝
“房姐”龔愛愛被控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一案,將於今日在陝西靖邊縣法院公開宣判。在此前的庭審中,檢方建議對龔愛愛判處兩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此外,5名涉案民警案件也將於同日開庭宣判。
龔愛愛因擁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處價值不菲的房產,被網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時其所擁有的“多個戶口”一事也引發輿論嘩然,質疑不斷。
檢方建議量刑兩年半至三年
2013年1月中旬,網上有貼文稱陝西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龔愛愛在京有20多套房產,總價值近10億元﹔同時,她還有另一個名為龔仙霞的身份証。繼“房叔”、“房嬸” “房妹”等事件相繼登場后,“房姐”再次成為公眾輿論的焦點。
隨著媒體調查深入,龔愛愛擁有四個戶口被証實。北京警方1月31日通報稱,發現龔愛愛在北京擁有41套住房,共9666.9平米,及奧迪轎車一輛。
1月27日,神木警方對龔愛愛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進行立案。2月3日,龔愛愛在北京被專案組抓獲。9月24日,陝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一案。
在24日的庭審中,檢方指控,龔愛愛在明知自己有合法戶口的情況下,提供“龔仙霞”、“龔愛愛”等虛假的戶籍信息,委托公安人員在山西省為其辦理兩個虛假戶口,進而遷移至神木縣神木鎮和大柳塔鎮,並使用兩個戶籍信息辦理了兩個居民身份証,從事其他民事行為,其雖然沒有直接參與偽造行為,但其對公安人員實施偽造行為,顯然存在概括故意,構成偽造國家証件行為。
檢方認為,龔愛愛在明知其有合法戶口的情況下,在北京買房過程中,獲悉可以辦理北京戶口的情況下,出資30萬元,委托他人為其和女兒非法買賣兩個北京戶口,其行為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証件行為。
中國刑法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証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方認為,被告人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的行為,不僅妨害了我國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而且被社會和輿論廣泛關注,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立法和司法解釋等的規定,建議對被告人龔愛愛判處兩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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