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拓荒功臣”升遷無望大肆斂財 咖啡店內接頭拿到錢就走人
受賄宣判現場
貪欲之火,往往把自己燒成灰燼才熄滅。可原揚州市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黨工委副書記徐寶林,直到罪行定讞后,貪欲之火在內心仍未完全熄滅,總覺得自己幫助那麼多老板發大財,從他們身上收點、拿點是應該的。從揚州市檢察機關查辦該案的經過看,2002年至2012年是徐寶林掌權的十年,也是他貪腐最瘋狂的十年,特別是在升遷路斷后,更是把斂財當成了要務﹔最終因受賄391.7萬元被判刑10年6個月——由於該案的特殊教育意義,今年6月份省檢察院通報去年檢察機關查辦的典型行賄受賄大案中,徐寶林一案榜上有名。日前,揚州檢察機關披露了該案偵辦的詳情。
■徐寶林檔案
現年57歲
曾任江都市丁伙鎮黨委書記
維揚區副區長
瘦西湖管委會副書記
2002年-2012年
受賄391.7萬元
被判刑10年6個月
我也曾經很輝煌啊……我后悔啊……
要不是我關照
那些老板怎麼能發大財?——宣判后,徐寶林面對記者採訪,談到究竟怎麼看待這條人生路時,他還有點“委屈”。
1 心態失衡 “拓荒功臣”邁上貪腐路
這些老板都是我讓他們發了財,收點拿點也是應該的!
——徐寶林在《悔過書》中總結,他的墮落,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心態失衡:看到老板們開豪車、住別墅、一擲千金,逐漸對金錢產生了興趣。
如果光看57歲的徐寶林履歷,人們肯定會為這樣一個勤奮奉公的公仆“叫好”。2011年7月25日,揚州市維揚經濟開發區舉行成立10周年慶典,有人在發言中稱:“我們開發區人就是要有‘硬著頭皮、厚著臉皮、餓著肚皮、磨破嘴皮、熬紅眼皮、跑破腳皮’的‘六皮’精神!”
作為園區的老領導,徐寶林是這種精神的象征之一,他曾獲得“拓荒功臣”的榮譽。
實際上,徐寶林在其發跡之地——揚州江都市丁伙鎮的名聲更大。1993年,他出任江都市丁伙鎮黨委書記,敏銳意識到當地花木種植優勢,號召全力發展花木產業,帶頭在自家地裡種上花木。幾年下來,丁伙鎮從最初的2000畝花木擴展為4萬畝,成為江蘇最大的綠化苗木生產基地之一,被譽為“花木名鎮”。
徐寶林在丁伙鎮的成功,從一個側面印証了身邊人所說的“膽大、精明、能吃苦”的處事作風。也靠這些特質,他從揚州江都一個鄉村農民,一步步升至維揚區副區長,直至瘦西湖區管委會副書記的高位。2000年,徐寶林成為揚州市維揚區副區長,次年兼任江陽工業園管委會主任,分管房屋安置和工程建設。
新園區建設之初急需上馬大批辦公樓、廠房,建筑總量高達3萬多平米,總造價2000多萬元,這塊“肥肉”掉進誰的嘴裡完全取決於徐寶林。徐寶林早就有了不二人選——“好伙計”劉志濤。劉志濤是徐的江都老鄉,早在1990年徐寶林任江都市塘頭鄉黨委副書記時就打過交道。當時,瓦匠出身的劉志濤回到塘頭鄉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受到徐寶林的重用,當起工程隊長。逢年過節,劉志濤都帶些煙酒“孝敬”徐寶林,徐寶林也當朋友情誼收下,直到案發前。
在徐寶林引薦下,劉志濤在江陽工業園承接了2000多萬元的工程。徐寶林幫他拉項目、建廠房甚至關照貸款,看著劉志濤輕輕鬆鬆賺了幾百萬,自己依舊拿著那份死工資,他心裡不是滋味。
2002年端午節后,劉志濤帶著煙酒到徐寶林家,臨走時將裝有5萬元的紙袋塞給徐寶林。這是他平生第一次收受現金賄賂,他的貪腐之路邁出第一步。
2 升遷路斷 他開始打電話索要好處費
再不用手中權力撈點實惠,到頭來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徐寶林不止一次提到,第一次被舉報后,雖有驚無險,但卻因官場失意、權力削弱,他的意識發生了新的變化。
檢察機關披露,2000年到2005年徐寶林擔任維揚區副區長的5年,是他從政生涯中最特殊的一段時間,既在這裡迎來仕途高潮,也從這裡徹底滑向犯罪的深淵。
2001年12月至2003年8月,徐寶林兼任江陽工業園管委會主任,他通過自己的人脈關系,四處招商引資、擴地建廠。然而,一直平步青雲的徐寶林卻在2003年遭遇仕途上的“滑鐵盧”——有人舉報,徐寶林曾經收受劉志濤的巨額賄賂。
聽到風聲的徐寶林趕忙將30萬元退還給劉志濤,並再三叮囑,如果有人向他調查,不要亂說話。果然,劉志濤很“夠意思”,堅稱自己沒有送過錢給徐寶林。
証據不足,這一次徐寶林有驚無險。但是,組織上免去了他兼任的江陽工業園管委會主任職務,隻保留了副區長的頭銜。相較實權在握的園區管委會主任,這無疑是徐寶林仕途中一次沉重的打擊,也成為徐寶林思想上逐步墮落的轉折。
揚州市檢察院反貪局有關人士說,徐寶林不止一次提到,正是這次官場的失意、權力的削弱,讓他意識到自己年近半百,仕途上已升遷無望,如果再不用手中的權力往口袋撈點實惠,到頭來就真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了。
從此,徐寶林手中的權力成為中飽私囊的籌碼,工作中膽大精明、敢爭敢搶的行事作風,完全轉變為收受賄賂時的工於算計、敢收敢要。他繼續安排劉志濤承接各項工程,先后收受劉的各種賄賂達50萬元。
內心的貪婪閘門一旦打開,最原始的丑惡嘴臉就暴露無遺——檢察機關掌握了這樣一個情節:因為害怕被查處,徐寶林曾退還劉志濤30萬元,心裡一直耿耿於懷。風頭一過,他幾次三番找到劉志濤,想把錢要回來。當時劉志濤手頭恰好沒那麼多現金,先湊10萬給他,徐寶林當即翻臉,拿錢轉身就走。
徐寶林哪肯就此罷休?2004年5月,他又打電話給劉志濤,編造了個謊言,聲稱自己被人敲詐,讓他無論如何拿出20萬。為了不得罪這個“財神爺”,劉志濤連忙湊了18萬元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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