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7日從新疆阜康市檢察院獲悉,新疆阜康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兩名干部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近日被阜康市檢察機關對其立案調查。
原阜康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李恆,執法工作人員曹禹(副主任科員)玩忽職守,導致執法監察區域內非法採挖行為猖獗,而且對監管區域內堆積的大量非法開採的風化煤堆沒有及時查扣,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
經依法查明,李恆、曹禹作為阜康市國土資源執法人員,在轄區內對礦業資源有監管權,在監管過程中不認真履職監管職責、檢查流於形式,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對監管區域內堆積的大量非法開採的風化煤堆沒有及時查扣,導致阜康市非法採挖風化煤行為猖獗,嚴重破壞了阜康市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為894040元,造成國家經濟損失521.6萬元。
此外,犯罪嫌疑人李恆,2012年1月與該單位書記商量需要租用一輛車作為單位辦公用車,並向昌吉州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匯報。隨后李恆向新疆阜康某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提出他們大隊需要一輛車,該公司經過股東商量后,同意買輛新車借給阜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2012年1月16日該礦業有限公司向其打款30萬元用於購車,購車款、保險、相關收手續費均有金羅克支付共計282221.73元。2012年年底,李恆以辦理保險理賠不方便為由,向該礦業公司提出將該車過戶至其朋友名下。
同年年底,李恆電話聯系該某礦業公司副總,要求該礦業公司給阜康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贊助3萬元的油卡,該礦工業公司司機張某購買6張5000元加油卡,隨后將油卡交給阜康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出納手中。2012年2、3月李恆連續聯系五宮煤業,要求讓給阜康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贊助10萬元的油卡,該煤礦辦事人員分兩次給阜康市國土資源部門送去11萬加油卡。
檢查機關查明,2012年以來李恆,曹禹兩人對阜康轄區內礦業資源監管不認真履職監管職責,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導致阜康市非法採挖猖獗,嚴重破壞了阜康市礦產資源,造成國家經濟損失521.6萬元。其收受被監管單位阜康市某礦業有限公司價值282221.73元起亞索蘭托車越野車一輛(車號為新A87v35)、價值3萬元油卡,收受五宮煤業價值11萬元油卡,對被監管單位阜康市某礦業有限公司、某煤業公司違法開採煤炭資源行為執法監察流於形式,期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條之規定,涉嫌貪污受賄罪。
目前,原阜康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李恆,執法工作人員曹禹已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調查,移送審查起訴。(王軍 胡翔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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