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秀媚(右)與陳飛燕的合影,兩人曾是閨蜜(圖片來源:央視截圖)
《溫州一名普通科級干部身家近億?》后續
原龍灣民政局副局長涉嫌放高利貸
兩年借給閨蜜4億元
這麼多錢哪裡來的?大部分以1分半的利息借自親友,再以3分到6分利息放給閨蜜
公務員可以放高利貸嗎?當地紀委表示:將根據終審結果對其進行處理
溫州“億元科級干部”池秀媚借貸案近日判決,瑞安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陳飛燕夫婦需償還池秀媚本息8540多萬元。
池秀媚,原溫州市龍灣區民政局副局長,去年7月剛剛退休。1個月后,她起訴瑞安企業主陳飛燕,要求返還借款本金8493萬元及利息2208萬元。
一個年薪八九萬的科級干部,竟能借出如此巨額資金。這起官司經網絡曝光后,引起極大關注,池秀媚也被網民稱為“史上最富億元科級干部”。
昨天,被告人陳飛燕對記者表示,對一審判決不服,已經提起上訴。
民政局副局長
前后借給閨蜜4億元
陳飛燕,瑞安環球電泳有限公司董事長,主業是眼鏡制造。她表示,自己2007年結識池秀媚,兩人很快成為密友。
這一點,得到了瑞安法院的証實。
陳飛燕說,由於企業經營和發展的需要,從2008年到2010年6月的兩年多裡,她陸陸續續向時任龍灣區民政局副局長的池秀媚借款,總金額近4億元。
昨天的發布會上,陳飛燕出示了部分借據,記者看到,大部分借款都是3分利息(月息3%,年息36%),時間有長有短,金額從幾萬元到幾百萬元不等。
瑞安法院也証實,陳飛燕和池秀媚的借款利息一般在3分左右,甚至高達6分。這樣的利息,遠遠高於國家規定的貸款利率,也就是說,池秀媚在向陳飛燕放高利貸。
陳飛燕堅稱,從2008年至2012年的五年間,她償還給池秀媚總計4.18億元,所有借款都已經還清。她說,每次還錢之后,自己在電話中提及借條,池秀媚都說已經銷毀,由於都是好朋友,自己也就沒太在意。
放貸的錢多數借自親友
從中賺取高額利差
一個科級干部,如何能在短短兩年裡借出近4億資金?
池秀媚的丈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這些錢,一部分是他辦企業賺來的,還有一些是國外的親戚放在他這裡的。
但池秀媚的哥哥嫂子卻說,池秀媚借給陳飛燕的錢,絕大多數是從外面借來的,有的是親戚,有的是鄰居,甚至還有池秀媚經常去的美容院。
“我們也是受害者,她(池秀媚)欠我女兒800萬,到現在沒還。”池秀媚的嫂子說。
在法庭上,池秀媚的朋友王某還証實,池秀媚借她和她父親的房產証去抵押貸款兩次,合計300萬元。
池秀媚的這些借款,利息大多在1分半,而她借給陳飛燕的利息,卻高達3分到6分。
“她(池秀媚)的目的,就是從中間賺取利差。”陳飛燕說。
瑞安一位姓金的企業主告訴記者,池秀媚能借到這麼多錢放貸,主要是她的干部身份讓人覺得可靠,“她(池秀媚)是一位國家干部,在當地大小也算個人物,而且她老公是辦企業的。所以大家寧願以1分半的利息借給她,也不願4分息借給陳飛燕。”
法院:部分高利貸不受保護
陳飛燕仍需歸還8540多萬
2012年8月6日,池秀媚到瑞安法院起訴陳飛燕,要求陳飛燕歸還欠款本息合計近1.1億元。
法院審理認為,自2008年1月起,陳飛燕和池秀媚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除部分借款有爭議且利率高於法定利率最高限度不受法律保護外,其他部分應受法律保護。
法院查明,陳某尚欠池某無息借款本金1850萬元,有息借款本金5984萬多元,截至2012年1月18日的利息713萬多元。
對於陳飛燕提供的還款銀行憑証,法院認為,其中部分是陳飛燕的侄子和池秀媚的侄子的匯款往來,或其他人之間的匯款,並不是陳和池直接經濟往來,所以不予採信。
據此,法院一審判定:陳飛燕和丈夫需償還池秀媚本息合計8540多萬元。
陳飛燕解釋說,因為自己長年在外,匯款上的業務多數通過侄子完成。而池秀媚的侄子等也在外面辦公司,所以自己和池秀媚的經濟往來,大多通過兩個侄子進行。
“法院不採信,我隻能通過司法途徑,另外起訴池秀媚的侄子,告他不當得利。”陳飛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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