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1】
超標辦公樓如何建起?
初步統計,過去5年的審計報告,曝光了約18個違規樓堂館所,並揭示了在國家禁令下,違規樓堂館所的十類“出籠”過程。
第一類是超概算,即建設過程中不斷超標。如外交部所屬外交學院新校區擴建一期工程,至2012年3月底,尚未全部結算,實際投資已超概算7697.95萬元,並未按規定報經審批。
第二類是不按規定報批。例如國資委所屬國資委建材機關服務中心,在“食堂改擴建及南新樓加固改造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未經報批改變建設內容,將食堂及配套用房改建為寫字樓,截至2010年6月底,已超計劃投資916.68萬元、擴大計劃建設規模1616平方米。
第三類是越權審批,如公安部,曾越權審批了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人民公安報社和公安部居民身份証密鑰管理中心等3個所屬事業單位辦公樓項目,項目總投資達4.22億元。
第四類是分拆“上市”。2011年度,地震局所屬防災科技學院在“防災技術與地震工程實驗樓”項目立項時,先后以一期工程投資2900萬元和二期工程投資2800萬元的名義,分兩次報批,規避了發展改革委對限額以上投資項目的審批。
第五類是挪用資金,如原交通部,動用車購稅專項資金8400萬元為所屬單位建設辦公樓。
第六類是以租代購、置換。如2004年至2008年,銀監會所屬河北保定銀監分局等單位,以租代購、置換辦公樓,涉及金額4666萬元。
第七類是虛假發票列支,2009年,黑龍江海事局所屬黑河海事局用虛假發票列支辦公樓維修工程款35.78萬元。
第八類是攤派籌資。2003年至2006年,原民航總局自行決定向所屬7單位收取資金1億元,用於修建中國民航博物館。
第九類是“偷梁換柱”。2007年,國家海洋局批復了所屬南海分局申報的投資概算為2980萬元的監測預報業務樓建設項目,實際建設的卻是南海分局的辦公樓。
第十類是上級撥款。2011年,貿促會未經報批,向駐外機構撥付1516.8萬元,用於購置辦公用房。
【揭秘2】
購物卡“財源”從何而來?
一些中央部門單位將購物卡作為福利發放,購卡資金從何而來?又通過哪些名目報銷?
例如文化部,2011年至2012年1月,部機關工會使用迎春聯歡會贊助費等資金,購買購物卡55萬元,38.64萬元發放給部機關職工。2009年,文化部所屬故宮博物院則從代管部門活動經費中,以辦公用品、禮品等名義報賬11張發票,金額28.20萬元,這些錢其實是購買給職工的購物卡。
科技部、公安部所屬單位同樣如此。
2009年底,科技部所屬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以“會議費”等發票報銷發給職工購物卡支出40.36萬元。2010年和2011年,科技部主管的中國科技產業化促進會以購買辦公用品等名義虛列支出,購買購物卡14.77萬元和11.34萬元。
公安部所屬全國公民身份証號碼查詢服務中心,於2009年至2010年,以咨詢費、會議費名義報銷費用337.79萬元,實際用於購買購物卡發放給職工和客戶等。2008年至2010年,預防犯罪研究所等4所屬單位,採取虛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資金395.43萬元,用於發放職工津補貼、購買購物卡等。
國稅總局所屬天津等6個省(市)的3個省級、3個市級、10個縣(區)級國稅部門,新聞出版總署所屬機關服務中心,也曾以會議費、招待費、物業管理保潔費、勞保用品等名義,分別套取購卡資金451.15萬元、7.55萬元。
【揭秘3】
國家部委怎樣“賺錢”?
按照國家規定,中央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如對外投資、與其他單位經營合作,須遵循報批等規定。
但過去5年報告顯示,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水利部、外交部、國稅總局、安監總局、工商總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民委等10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均曾違規經營。有的經營行為導致國有資產損失,有的則為個人牟利。
國土資源部所屬單位兩次被查出違規經營問題。2008年審計發現,所屬中國國土資源報社未經批准,分別與兩家公司簽訂合作開發協議,並提前向這兩家公司支付投資款共計600萬元,這600萬元已無法收回﹔2010年,所屬中國國土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擅自以持有的股權作為出資,與其他企業合資設立公司。
農業部也兩次被查出違規經營問題。2008年審計發現,農業部越權批復農科院利用15畝國有劃撥農業科研土地使用權,與民營企業合作開發建設高科技綜合試驗樓,實際建成寫字樓、商鋪和商品房,農科院分得寫字樓2.88萬平方米。
2011年再次查出,農業部所屬一單位5名在職人員,違規入股經營該中心下屬公司,至2010年底,公司財務會計決算報表的未分配利潤為4443萬元。
農業部信息中心相關人員還曾參與設立關聯公司,獲取股利74.07萬元,並將財政資金39.98萬元轉移到該公司。(記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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