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新華社報道了廣西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一工作人員因對交警不滿“掐滅”紅綠燈導致交通癱瘓事件。18日晚間,當事人被免職、分管領導被停職。
報道引發公眾關注和熱議,引起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柳州市委當即要求相關部門嚴查此事,對損害群眾利益行為予以嚴厲打擊,給群眾一個滿意的交代。柳州市紀委監察局迅速組成調查組,對這一事件進行調查核實。
據柳州市紀委通報,經柳州市紀委監察局初步調查,17日中午,柳州市城市管理照明處維修隊運行班班長黃某斌,因向柳州市交警支隊柳南大隊王警官索要牌號為“桂B35150”的高空液壓車駕駛員黃某証件未成,違反工作紀律,不按程序檢修城站路紅光橋頭表箱的過橋電源線,拉閘斷電停掉柳州市紅光大橋南路口紅綠燈,造成中午交通高峰時段,紅光大橋南路口交通癱瘓近半小時。
5月18日下午,柳州市紀委監察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責成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對黃某斌進行處理。
5月18日日晚,經研究決定,責成黃某斌作出書面檢查,在全處通報批評,免除黃某斌市城市管理照明處維修隊運行班班長職務,停止一切職務行為,接受組織進一步調查處理﹔對分管部門的領導作出停職處理,接受組織進一步調查。(新華網南寧5月19日電 記者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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