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紀委的“公平力”
“鄉鎮紀委的規范化建設,在這次抗震救災中發揮了獨特的監督作用和維穩作用。”
——寶興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伍雅鴻
“紀委同志,我們小步坪村民有兩百多人,兩天了都沒收到帳篷,自己搭的帳篷給雨水淋濕透了,沒法住,旁邊幾個村政府都發了帳篷,沒人管我們啊!”
4月23日一大早,寶興縣紀委的投訴點上,縣紀委常委楊明星就被10個農民圍住了。楊明星問清緣由后,立即找來了小步坪所在的穆坪鎮專職紀委副書記楊明申來到現場。
楊明申問清情況后,發現村民是怕物資被干部先行佔用,故而產生了擔心。楊明申拿出了穆坪鎮的物資發放公示單,對村民說,“目前外面支援的帳篷隻到了少量一點,我們隻能按照誰嚴重,誰先領取的原則,物資給了誰,這都是公示了的,請你們放心,等后續物資一到,立刻發放。”
10個村民仔細研究后,看得出來,感到滿意。離開時,表示一定克服困難,對政府安排放心。
楊明星告訴記者,各地的救援物資大量到達鄉鎮后,鄉鎮紀委要立即登記造冊,按照“誰領取誰簽字”的原則,核實好每一筆物資的真實來源和出處。
而楊明申手中的發放物資公示單,只是其中一環。據他介紹,“孤島”時期,外界救援物資空投到寶興縣消防大隊,收到后,紀委先監管、公示,然后由鄉鎮來領取,再由鄉鎮紀委再監管、再公示。
大批救援物資遲遲未到時,群眾的情緒波動性與脆弱性逐漸增大。楊明申回憶起當時的壓力,“一瓶礦泉水都可能引發群體情緒”。作為監管者,必須每一步都小心翼翼,而更為重要的是,鄉鎮紀委的角色在安撫工作中也收到了奇效。
楊明申除了在鎮政府監督物資發放外,還必須每天跑遍各個村頭,安撫受災家庭。他的包裡,少不了有縣紀委領導和自己簽名的發放明細單以及公示單。
“我們每一步都要保証紀委的觸角到位,讓物資發放公正明細,謹防物資冒領冒用,重復領取。”楊明申告訴記者,“關鍵時刻,什麼是金子?就是救援物資,必須物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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