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 中新社供圖
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今日已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志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該案,將擇日開庭審理。(新華網北京4月10日電)
相關新聞:
·鐵道部原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河南省安陽市委書記張笑東涉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圖)
·廣東省韶關市副市長尚偉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圖)
·深圳龍崗規劃國土局副局長陳道義涉嫌嚴重違紀被移送檢察機關
·湖南醴陵市委書記蔣永清涉嫌違紀被立案調查(圖)
·深圳原副市長梁道行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圖)
·長沙市紀委通報三起典型案件:收現金 拿紅包 打麻將
·江蘇如皋市人大副主任阮汝國涉嫌受賄被移送司法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