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霸州市環保局員工舉報,該市副市長韓清華一家有9套房產。記者就其中6套房產與韓清華核實,韓清華多方辯解后,發話道:“你還年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咱們都不要互相傷害。”
我們未看到有關部門的權威調查結論,韓副市長是否如舉報所說,擁有9套房產,尚在未知之列。但是,以常理揣度,如果韓副市長真的清廉自守,正好借助媒體的強大的輿論力量來澄清謠言,還自己清白之身,該是何等的美事,哪裡談得上是“傷害”?除非舉報屬實,媒體介入,將有礙韓副市長前程。因此,才惡狠狠地揚言要“傷害記者”。
韓副市長是否貪腐,擁有9套房產,這且不論,隻就他口出惡言,要“傷害”記者一事懸揣一番:如果記者的報道關礙了韓副市長前程,“傷害”了韓副市長,身在河北霸州的韓副市長能有什麼辦法和手段來“傷害”遠在北京的“還年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的記者呢?
運用手中權力,給人家小鞋穿,從而讓記者嘗嘗“你如影響我一陣子,我必影響你一輩子”的滋味,這是司空見慣的老辦法,也最為簡便省事。然而,河北霸州距離北京,路途太遙遠,部門也不相統屬,韓副市長和記者構不成上下級關系,要想“傷害”,談何容易!當然,我們不能排除韓副市長神通廣大,在遙遠的北京,也編就了一張稠密的關系網,可以呼風喚雨,並從而對記者造成“傷害”。但是,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一個縣級市的副市長,哪來的這麼大本事?
白道行不通,那就隻能走黑道一途,舍得花大價錢,雇一干凶徒來對付記者,輕則打殘了他,重則要了他卿卿性命。這倒不可不防。然而,假使這種可能成了現實,一旦事情敗露,買凶者的下場,不言可知。堂堂副市長,難道敢知法犯法、置恢恢法網於不顧?
這麼看來,韓副市長的威脅,隻不過是空言恫嚇。筆者不敢做誅心之論,來一番有罪推定,在真相尚未浮出水面之前,就妄言韓副市長擁有9套房產,是貪瀆之輩﹔也相信他的威脅,只是情急之下的口不擇言。但是,動輒對記者惡語恫嚇,這是對其“人民公仆”身份的諷刺,恐怕不宜繼續擔任公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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