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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說記者“不要互相傷害”是什麼意思

王聃
2013年04月10日08:48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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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記者說“不要互相傷害”,此類“雷語”對應的是相同的權力傲慢。

日前,河北省霸州市環保局內部員工舉報,霸州市副市長韓清華一家有9套房產。記者就其中6套與韓清華核實,韓清華對此回應,稱廊坊檢察院曾專門對其房產進行調查,可目前未見廊坊市檢察院公布調查結果。同時,韓清華特意告誡記者,“你還年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希望咱們都不要互相傷害”。(《新京報》4月9日)

一次慣見的新聞採訪前,韓副市長的“希望不要互相傷害”論,讓人莫名驚詫。應當說,記者對遭遇舉報的公職人員進行細節調查與追問,本質上是正常的社會監督,所謂傷害,從何說起?至於“你還年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與“別互相傷害”的告誡,更是十分奇怪。

有一種關於“請勿互相傷害”的潛台詞必須被讀懂,正如另一種對於官員財產監督孱弱的現象,也必須被洞見。官員不正常的房產數被質疑,當手中掌握著輿論影響力的記者,都被官員“視若無睹”,其他普通公民對此的監督力度,就更不難想象。

與此同時,尤需反思的,是“勿傷害論”裡的標簽化思維。此種思維方式,映射出了少數基層官員的鮮活形象。

對於官員雷語的發生緣由,我們其實反省得並不少。這裡面固然有官員素質不高與說話藝術缺失的表層原因,但說到底,不同官員雷語對應的都是相同的權力傲慢,一旦沒掌握好分寸,難免雷語陣陣。記者採訪是職務行為,不是個人行為,其背后是民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官員對著記者說“不要互相傷害”,表面是威脅,實質是沒把民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當回事。

(責編:李源、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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