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預算報告“霧裡看花”的背后
近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召開的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上,要求建立公開、透明、規范、完整的預算體制,把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納入預算,形成強有力的約束機制。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的預算報告中,仍然存在“說不清道不明”之處,不僅讓人“霧裡看花”,更暗藏一些“花錢花招”。
預算三大“花招”,暗藏哪些貓膩?
在一些地方公開的預算賬本中,記者看到了不少巧立名目的“預算花招”。
花招一:“三公”藏頭露尾,標准忽隱忽現。
廣州市41個政府部門近期在官方網站晒出了2013年的預算賬本,並較為罕見地公開了“三公”經費的情況,被不少人稱之為“最有看頭”的預算公開。其中,廣州市質監局更是出人意料地在預算費用之外,披露了公務接待的人次、人均標准等。然而,這些內容僅在網站上停留了一個晚上便銷聲匿跡。取而代之的是和其他部門統一格式的“簡版”預算:因公出國(境)經費236.5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232萬元、公務用車運險費1028.95萬元、公務接待費280.37萬元。
花招二:項目“虛頭巴腦”,支出不明不白。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門幾乎每年都有上百萬元的“課題調研費”、數十萬元的“重要文件起草費”,這些本該出現在行政運行等支出上的經費,搖身一變都成為了“虛頭巴腦”的項目支出,叫人看不明白。此外,培訓費、管理費、服務費等日常行政經費作為項目支出,更是比比皆是。
南京大學教授高抒認為,按照世界通行的標准,項目支出屬於臨時性支出,一般用於應對可預見的突發事項,大多遠遠低於基本支出。但在國內一些地方,政府部門通過項目控制預算的空間很大,這意味著“靈活要錢、靈活花錢”變得更加容易。有些部門的項目支出甚至超過基本支出。 花招三:“其他支出”另辟蹊徑,“胡亂花錢”風險劇增。
中國人民大學的一項調研發現,在一些政府預算中,“其他支出”數額巨大,在一些基層政府尤為明顯,最高的能佔本級支出的40%左右。某市2011年一般預算支出中,按功能分類,“其他支出”達146億元,佔總支出的11.6%,僅次於教育支出。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蔡立輝認為,“其他支出”看不到具體支出用途,獎金補助、吃喝招待等超標費用都可羅列其中,自然讓一些地方政府“愛不釋手”。而現行的預算法規定,年度中財政資金在科目間“流轉”不需人大審批,更是加劇了“亂花錢”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