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利益交織,織成套取基金網
“套取合作醫療基金,單位和大家日子都好過。”剛開始,顏士青規定借到1個醫保卡給50元,寫1個假病歷給30元。到2009年,他提高了標准,借到1個醫保卡給100元,寫1個假病歷給40元。沒有借卡但參與的,經顏士青默許,也可拿錢。為保險起見,這些需要支付的“補償”,顏士青不允許從騙取的新農合基金中領取,而是全部做到了衛生院正規賬上。
顏士青很“大方”,有職工拿假的“補償”單讓他簽字,他也會簽。就這樣,在經濟利益刺激下,職工各顯神通,合伙編造了大量假醫療資料。
據職工錢某交代,有段時間收費處的電腦經常壞,他們就叫病人把醫療卡和身份証留下來,然后趁病人不注意進行造假。由於當地在2009年之前使用醫療本,沒用醫療卡,他們就將以前的病人留下的身份証復印件、病歷等資料進行復制造假。有時,他們直接從病人卡上走賬,多報銷一點,再把錢套出來。
“明知顏士青的行為是貪污,為什麼還要為他支取現金提供便利,而不是阻止或向有關部門舉報?”面對檢察官的訊問,一位參與此事的現金會計回答:“我是臨時工,要在單位立足,要有穩定的收入,領導拿錢我沒有想這麼多,也不好多問,怕得罪領導。顏士青拿走整數的報銷款后,留下200元或者300元不等的零頭歸我,在利益面前我犯了錯。”
擔心東窗事發,開始籌錢退贓
2009年上半年之前,造假是零星的,錢不多,顏士青個人沒敢拿錢。之后,賬戶上有錢了,顏士青就動起心思。他不定期地從現金會計和收費處打借條拿出現金,積累到一定程度時,再拿假的結算單到現金會計和收費員那裡去沖賬。顏士青自認為安全,錢也比較好拿。
“大概拿了八九十萬元。具體數額記不清了,因為沒記過賬。”顏士青交代說。最后經認定,顏士青貪污新農合基金達84萬余元。此外,顏士青還指使他人虛開8.5萬元的醫療耗材發票,並偽造銷貨明細單據,從衛生院賬戶中轉出8.5萬元,用於抵銷個人借款;通過提供醫療器械採購信息以及設備計劃清單,促使他人競價中標,收受感謝費6萬元。
造假騙取新農合基金且數額不小,顏士青心裡一直不踏實。案發前兩個月,他曾經想把居住的房子賣掉,用以退還套取的錢。案發前一個月,顏士青聽說有人反映他的經濟問題,心裡更是害怕,三次籌錢向衛生院賬上退款22.5萬元。
顏士青貪污受賄一案引起清河區檢察院高度重視,該院組織專門力量偵查此案。2011年10月,顏士青被逮捕。
“組織上安排我做副院長、主持工作,我犯了事,對不起黨組織,對不起自己的家庭。”面對刑事追究,顏士青后悔了。
“新農合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錢,一定要管好用好。但是,辦理此類案件取証難度大。一是因為涉及范圍廣,人數多,新農合資金管理有漏洞;二是因為參保人員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差。”檢察官說,在調查過程中,老百姓普遍認為被騙取的錢都是國家的,不是自己的,所以漠不關心,他們隨意將醫療卡借給他人,從而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為此,檢察官建議:進一步完善落實相關管理制度,提高群眾的自我維權和法律意識,避免類似案件的再次發生。(包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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