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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霸州:國土局長家屬入股地產公司(圖)

涉及霸州市前后兩任國土局長,該房地產公司稱曾向兩局長“借錢沒還””﹔前市政協主席任總經理
2013年04月01日08:34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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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往】

  官商間“借錢”情誼

  3月20日,在皇冠海鮮酒樓的“風之家”別墅,楊尚軍、劉兆俠以及盛達房地產公司董事長羅言長共同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

  楊尚軍承認兒子入股盛達。他稱其妻早年就認識羅言長,2004年,兒子楊文斌沒工作,就跟著羅言長,隨后入股了。后來兒子在北京找到工作,一直保留著股份。

  楊尚軍加大嗓門,“我老婆兒子沒工作,到朋友公司工作,跟我有啥關系?”

  劉兆俠承認妻子李素芹和盛達地產公司股東“李素芹”身份証信息相同,但否認入股。

  他說,上世紀80年代,羅言長是霸縣第二招待所烤鴨店員工時,他就認識羅了。這麼多年來,關系一般,很少打交道。

  當日下午,劉兆俠又說,2004年,羅言長創立地產公司,他借了20萬給羅,后來也沒讓還。“如果說我老婆入股,那是堅決沒有的。我們只是朋友間的幫助。”

  在一旁的盛達公司董事長羅言長卻說,“兩個大哥幫忙借錢給我,后來公司注冊需要3個以上股東,我就私自把他們加進去了。”

  如“借款”屬實,為何20萬登記為50萬,這10年來分紅多少,借了兩位“國土局長大哥”的錢為何一直不還?

  3月31日,羅言長稱,劉兆俠和楊尚軍兩家都借給他30萬元,公司經濟一直很緊張,就沒有還錢,“他們也沒管我要”。他稱多登記的20萬算利息。他還稱10年來沒給兩人任何分紅。

  據盛達公司工商資料,截至2011年12月31日,該公司資產總額約7.6億。李素芹和楊文斌分別對應的賬面資產為722萬。

  根據公務員法相關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營利組織兼職。

  2004年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0年《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都強調了黨員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其管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經商。

  【利益】

  隱秘的土地項目

  羅言長與國土局的另一個合作,是“提香花園”。這個項目被民間稱為“國土局家屬樓”。

  3月31日,羅言長說,2008年遇上經濟危機,房地產行業不景氣,他以均價約2200元每平方米的成本價格賣了100多套房子給國土局員工,“不賺錢”。

  公開資料顯示,“提香花園”立項是“小何庄城中村住宅改造”,由霸州市發展改革局批准建設,時間是2008年5月6日。

  2月26日,小何庄村原黨支部書記盧殿義介紹,“2008年征用土地,不到30畝地,給了村裡800多萬,算下來大約每畝25萬。”

  2月26日,“提香花園”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稱,該小區已建成3棟樓,1號樓和2號樓購房者基本是公務員,“很少有散戶”。

  盛達公司對外宣傳資料稱,從2004年開始,盛達公司在霸州連續開發提香溫泉小鎮、益津華苑小區、南孟萬人小鎮等地產項目,“有足夠開發15年的戰略儲備。”

  盛達公司網站信息,“南孟萬人小鎮”佔地500多畝,是“新農村建設項目”,不過,一期規劃以“花園洋房、聯排別墅”為主。

  記者調查發現,項目至今未動工,500畝土地已閑置兩年,雜草叢生。

  據南孟鎮南孟村村委會干部介紹,盛達公司“以租代征”向村委會租用土地18年,每畝土地價格是3.5萬。但兩年來未收到一分補償,村委會曾多次找盛達公司要,“每次都讓我們向國土局要錢”。

  “以租代征”是國家三令五申禁止的行為。3月20日,原國土局長劉兆俠稱,以租代征現象確實存在,監管比較難,如果開發商在集體土地上蓋房子,可以監管,如果就是荒廢著,“我們連是誰的地都不知道”。

  盛達公司羅言長則說,那500畝地的手續還沒辦下來。劉兆俠和楊尚軍面對羅的說法,都沒有提出異議。

(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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