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預算法 消滅預算外收支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段祺華說,雖然政府每年制定預算交人大審查,但還是有相當一部分的預算外收入,同時超出預算外的支出也存在。例如,2008年國務院決定投資4萬億元,在預算批准前預撥一定比例的項目資金,在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預算執行。
段祺華認為,我國的預算審批不嚴格,主要在於預算過於粗略且缺乏比較詳細的說明資料,因此人大很難對其進行深入審查﹔同時,預算審查的專業性、技術性、政策性比較強,但人大特別是地方人大缺少這方面的專門機構和專業人員﹔此外,預算審查的時間過短。最后,《預算法》第54條與第53條規定不協調,使得財政超收收入往往由政府自行支配,使得預算審查、預算約束形同虛設。
賈康也稱,預算的嚴肅性還需要提高。一些部門預算隨意增減,這樣導致最初審的預算沒有太大的約束力,存在隨意性。因此,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來提高預算的嚴肅性。
賈康認為,除相關部門編制預算時要更嚴謹外,還要增加預算編制透明度,及時公開調整內容,媒體持續追蹤。
段祺華建議,首先要完善預算法,徹底消滅預算外的收入和支出,堅決確立並貫徹“先有預算后有支出、沒有預算不支出”的預算法原則。同時,嚴格對預算報告的審批,全面深入審查每一項預算,杜絕任何尋租空間,才能真正達到遏制貪污腐敗之目的﹔加大監督力度,對於違反預算法的行為,要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王姝 魏銘言 蔣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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