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自治區代表團在北京舉行全體會。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代表區黨委常委會作出六項廉政承諾,在此基礎上,他還給自己“追加”三條承諾。圖為王君向記者展示廉政承諾書。中新社發 劉震 攝
3月7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自治區代表團在北京舉行全體會。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代表區黨委常委會作出六項廉政承諾,在此基礎上,他還給自己“追加”三項承諾。圖為王君回答記者提問。中新社發 劉震 攝
“特別要向大家說明,凡是打著我的旗號辦事的,大家都不要信、不要幫、不要辦。”
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自治區代表團7日上午迎來媒體開放日,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代表區黨委常委會作出六項廉政承諾,並在此基礎上,用三個“凡是”給自己“約法三章”。
“調整產業結構,壯大縣域經濟,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履新內蒙古不及三月,王書記您的執政思路卻已非常清晰。然而打鐵還須自身硬,不知在反腐倡廉、干部隊伍建設方面,您將有怎樣的考量與部署?”
“這個問題,你找我是找對了。”稍顯嚴肅的王君,面對中新社記者這一提問,輕鬆地笑著說。
王君透露,自治區主要從如下幾方面抓反腐工作:一是加強對廣大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反腐倡廉的教育,增強其免疫力。二是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中央大政方針在自治區絕不能搞變通。
“打鐵還須自身硬,內蒙古自治區黨風要好轉,關鍵要看省委領導,省委領導中,更關鍵要看省委書記。”他說。
王君邊說邊拿出兩張紙,代表自治區黨委常委會向全區干部群眾作出六項承諾,其中,“不接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禮金、購物卡、有價証券和貴重物品”一項位列其首。
“承諾狀”要求,不違規干預或插手工程建設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採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市場交易活動。
“承諾狀”明確,不允許配偶、子女、親友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謀取私利﹔不違規佔用住房,不利用職務之便及其影響為本人、子女和親屬謀取住房方面的不正當利益。
此外,這份“廉政承諾狀”還寫道,不搞封官許願,不搞任人唯親,對跑官要官、買官賣官行為堅決予以制止﹔不搞超標准接待,不參加高檔娛樂活動,未經批准不參加慶典、研討會、論壇等活動。
“我個人也要在這次大會上作出承諾”,王君說,凡是常委會向大家承諾的我個人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廣大黨員干部做到的我個人首先做到。特別要向大家說明,凡是打著我的旗號辦事的,大家都不要信、不要幫、不要辦。
立下這份“承諾狀”后,王君還不忘“求監督”。他說,“以上承諾,請全區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監督。”
會后,王君將自己手頭這份用紅筆作過標記的“廉政承諾狀”交予本社記者。(中新社北京3月7日電 記者 馬學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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