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學校報到那天,穿著姐姐的鞋上學被同學譏笑,他立誓要出人頭地。從功名欲到權力欲、物質欲、奢侈欲,他“奏響”了一生——
欲望變奏的“四部曲”
懺悔人:郝永昌
原任職務:牡丹江報業集團董事長
觸犯罪名:貪污罪、受賄罪
判決結果:2004年,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中級法院判處郝永昌有期徒刑二十年。
犯罪事實:從1993年至2004年,郝永昌在任牡丹江市有線電視台台長和牡丹江日報社社長期間,利用職權,採取設立賬外賬、虛開發票、截留工程款、抵頂廣告費等手段,多次侵吞單位公款154.8萬元;還通過對外承包工程、為部屬提職晉級等手段索取他人財物54萬元。
新聞背景:這是郝永昌在監獄服刑期間寫下的悔過書。
悔恨之后,痛定思痛,我走到今天都是欲望在作怪。總結自己的人生歷程,可謂是欲望變化的“四部曲”———功名欲望使我奮斗成材,權力欲望使我步入輝煌,物質欲望使我意亂神迷,奢侈欲望使我墜入犯罪深淵。
立誓一定要出人頭地
我出身於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記得上初中到學校報到那一天,我連一雙像樣的鞋都沒有,是穿著姐姐的女士布鞋上的學,結果被很多同學譏笑、挖苦。從那時起,我就立誓一定要出人頭地。
1968年當兵入伍后沒幾天,我就被調到團政治處新聞報道組。從此,我開始拼命地寫稿,拼命地讀書,5年時間發表了300多篇新聞報道。但因為家庭歷史問題,我復員回到了地方。
在人生的路口幾乎敗下陣來,我有些沮喪。可是,一想起上中學時同學嘲笑我的那種目光,我又有了一種不服輸的勁頭。利用休息時間,我開始寫稿,在報刊上發表文章。不久,我從工廠被調到牡丹江市總工會。在總工會的8年時間裡,我轉了干,提了副科級,完成了函授本科學業,還發表了電視劇,出了書,完成了人生路上建功立業的原始積累。
現在回想起來,人不能沒有欲望,在人生初始階段,欲望有時是一面旗幟,是一隻號角,正常的欲望催人發奮,勵志磨膽,讓人為實現願景而不懈拼搏。
尋求一個更高的平台
面對贊揚聲、褒獎聲、羨慕聲,尋求一個更高的平台逐漸成了我的一個追求。這時枯燥的工會工作已不能滿足我的需求,經過權衡利弊,我選擇了自己的專長,調到市電視台。在電視台那幾年,我如魚得水,游刃有余,策劃拍攝的春節晚會、風光片、專題片、音樂片頻頻在全國獲獎。
上世紀90年代初,我被調到有線電視台任台長,晉升為副處級。在籌備有線電視台的初期,可以說是一張白紙,一無所有。我向財政借了5000元,白手起家,開始了浩繁的有線電視工程建設。在大家的努力下,實現了當年安裝,當年開播,當年創下了千萬元利潤的驕人業績。
當時,每一天我都被笑臉包圍著,權力的魔杖支撐和推動著我的人生夢想和人生價值的最大實現。那時,我面向社會招聘150個新聞單位事業編制,一個關系沒有,一個后門沒有。一個家境十分不好的記者事后送給我1000元,被我婉言謝絕。我記得當時對他說了一句話:“省著點花,買點好吃的,多干活,出好活。”現在回想起來,真的覺得自己也坦然過、廉潔過、高尚過。
然而,在事業的進程中,在每個具體項目的推進和打磨中,一些權力尋租,一些潛規則游戲,一些不公平競爭逐漸在我的頭腦中形成印象,進而清晰。我漸漸地感到我們的頭頂並不全是陽光,有時有陰雲,有時有雷電,甚至有時十分灰暗和混濁。焦慮伴隨著迷惑,憤感伴隨著不平衡。這時,權力的應用和把握便到了一個十字路口。
物質欲望是一副毒藥
擔任牡丹江報業集團董事長和牡丹江日報社社長、黨委書記后,“一把手”的高度集權使我找到了出人頭地的感覺。雖然我也曾經警示過自己,要走好為官之道、把住為人之本。然而,面對物欲橫流的紛繁社會,自己終究沒有把握住物質欲望的防線。
從土特產品到吃吃請請,從品牌服飾到名貴用品,從有價証券到股票金錢,一回回、一次次,我悟出了作為“一把手”既辛苦又實惠的真諦。物質欲望的泛濫,使我越來越不能自拔。一次,一個廣告客戶老板和廣告部門簽下了五折的300萬元全年廣告合同。晚上宴請的時候,吃著佳肴,品著美酒,興奮異常的我當場大筆一揮,在原來已降至五折的基礎上又免去三折,該老板一頓萬元大餐就達到了應付300萬元實付60萬元全年廣告費用的最后目的。酒醒后,我十分懊悔,但已於事無補。
現在回想起這些往事,我深深地感到“物欲”是一個陷阱,使你跌入之后難以自拔;“物欲”是一副毒藥,會置人於死地。“物欲”的膨脹,會使人迷失自我,迷失本性,最終走上不歸路。
奢侈欲望越來越膨脹
人一旦被物質欲望俘虜,接踵而來的便是奢侈欲的極度膨脹和對奢侈品的盲目追求。
2000年,為了建報業大廈,我開始頻繁接觸開發商、投資商。眼看著他們財產的富有,接觸著奢華的生活空間,聆聽著金錢至上的噪音,目睹著潛規則游戲的盛行,我心理越來越不平衡,觀念上越來越偏頗。我被這紙醉金迷、金錢至上的另一個世界徹底征服了,對吃穿住行開始講究起來。車是越坐越高級,穿戴全是名牌,手機換了幾十部,名包換了一批又一批。奢侈的欲望愈來愈膨脹,我在犯罪的道路上也越走越遠。
法庭上,當公訴人一樁樁、一件件歷數我的罪行時,我沒有辯解,沒有反駁。我深深地感受到,什麼叫咎由自取,什麼叫“自作孽,不可活”。
我的墮落,不僅使自己的晚年要面對漫長的鐵窗生涯,也使一個本來溫馨幸福的四代同堂的大家庭變得支離破碎。在我被宣布判決后,70多歲的老母親見了我一面后就痛惜離世;妹妹從山西趕回來送我到監獄,回去不久突發腦溢血,英年早逝;兒子、兒媳因為我放棄了理想的工作,離開當地,遠赴他鄉打工;有病的老伴帶著7歲的孫子艱難度日……每當想起這些,我便痛不欲生,追悔莫及。(石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