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肖明輝案:“杰出青年”變腐敗官員
落馬后的肖明輝沒有了往日的意氣風發
從科員到副局長升遷時間不到兩年,頭頂多個“杰出青年”耀眼光環,年僅32歲的清華碩士肖明輝,在5億元的工程招標中大權獨攬,收受1611萬元的好處費,多次為他人謀取不正當經濟利益。2012年12月19日,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土地局原副局長肖明輝被法院終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肖明輝利用職務之便,在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居民安置區及相關公共服務設施工程EPC總承包項目上與其司機張某合謀,尋找符合承建資質的公司投標洋浦這一項目,從中收取好處費1611萬余元。
2012年10月,海南省第二中級法院依法判處肖明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肖明輝不服判決,向海南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海南省高級法院於12月19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肖明輝上訴,維持原判。
一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學歷年輕干部,一名海南“十大杰出青年”等諸多榮譽的獲得者,卻在短短兩年之內變成了一個被判處無期徒刑的階下囚。肖明輝的迅速墮落史,委實可悲可嘆,同時也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值得剖析的貪腐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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