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次受賄 蘭州物價局原局長獲刑
涉嫌受賄的甘肅省蘭州市物價局原局長杜明飛,12月21日被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本報案件版12月5日曾作報道)。宣判后,杜明飛當庭表示要上訴。
經查明,杜明飛先后共計53次收受、索要11個單位或個人總計340萬余元的財物,包括現金159.5萬元,購房款113萬元,購物卡34.7萬元,另有價值33萬余元的寶馬車一輛。案發后,偵查機關從杜明飛家屬處查扣現金20萬元、涉案房產一套。(記者周文馨 見習記者趙志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