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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29次收受贿款达370万 广州交警原副支队长获刑12年

2012年12月21日14:01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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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李伟强29次收受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贿赂370万元,违规同意其继续使用旧检测系统为车辆做年检,导致一批原本应该报废的机动车违规上路,今日被广州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钟言)

(责编:吴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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