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區官員財產申報試點方案獲市委常委會通過
新提拔市管干部將公示財產
廣州市南沙區官員財產申報試點有了新進展。試點工作有關方案、制度安排已經廣州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在南沙試點區域內,新提拔的市管干部,將實行財產公開。這是筆者昨日從廣州市紀委12月定期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僅在南沙區域開展試點
據廣州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介紹,南沙試點是省統一部署的一項工作,有關的具體進展情況將由省紀委統一向社會發布。他認為,這項工作的推開對防止腐敗將起積極的效果。廣州將根據中央和省的部署,穩步、積極地推進這一試點,並在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查找不足,不斷完善,逐步推開。
梅河清透露,南沙方案包括新提拔的市管干部實行財產公開。“僅限在南沙這個試點區域開展,這是一個新生事物,在運行過程中肯定會遇到很多新情況、新問題、新困難,需要我們不斷積累經驗,去解決問題,也需要市民群眾、新聞媒體的支持。”梅河清說。
梅河清表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作為“陽光法案”,是防治腐敗的重要治本之策。但是,“群眾現在對財產申報公示的期望值高,我們對此要有清醒認識。”梅河清說,以香港為例,進行財產公示根本的目的在於防止利益沖突。香港的財產公示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自己及家庭的投資情況,二是配偶及子女的從業情況,三是資金交易情況,公示范圍也僅限於40個主要職位。
他坦言,香港有16萬名公務員,一部分也只是內部申報,公示與申報的內容也不完全一致。申報的時候很詳細,但公示的只是一些大項。
公示對象擴至局級干部
今年10月,廣州市紀委首次披露,確定在南沙區部署開展領導干部家庭財產申報試點工作。同時提出,進一步完善廣州市黨風廉政建設信息管理系統,計劃與房管、出入境管理等部門的信息進行共享,以確保家庭財產等有關信的真實。“房叔”事件曝出后,南沙試點工作引發各界高度關注。
據了解,就全國范圍看,已經或即將開展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的地方試點已達20個,最早開展的是新疆阿勒泰地區,行政級別主要為縣市級,有少數為地市級。不過,公示對象各不相同,有的是現任官員,有的是擬提拔官員,級別最低為副科級,最高為正處級﹔公示途徑也不一樣,有的在當地廉政網,有的在單位公告欄,也有在媒體上公開的。
中山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肖濱表示,“從公示對象的級別來看,南沙的改革力度應該得到肯定,畢竟擴大到了局級(區領導)這個層面,而不是隻針對一些科長、處長。不過,官員財產公示是一個復雜的制度設計,公開的程序如何?在多大的范圍公開?依托什麼途徑公開?改革效果如何,尚待進一步觀察。”(記者/黃偉 通訊員/穗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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