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審批成其受賄主要途徑
為開發商在加快報建進度、容積率調整、局部規劃調整、土地置換、勸退競拍等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受好處,這是顧湘陵收受賄賂的主要途徑。
長沙某房產公司董事長郭某在和顧湘陵結交后,雙方便開始頻繁接觸,並開始“深度”合作。
2001年,郭某開發“財富時代”項目,為與長沙鐵路總公司土地置換一事,找顧湘陵幫忙。顧湘陵以規劃局名義找到長沙鐵路總公司房產分處處長劉某進行協調,劉為處理好與長沙市規劃局的關系,同意土地置換,並安排人與開發商一起辦理了土地紅線調整手續。
2002年,郭某開發“中江錦城”項目。為使房屋暢銷,郭某准備將屋頂設計成西班牙風格。為了使該方案在規劃局順利通過,郭某找顧湘陵幫忙。在建管處研究時,有人提出反對意見,顧湘陵以鼓勵創新為名表態支持,使該方案在規劃局順利通過。
2005年,郭某開發“中江國際花城”項目,顧湘陵在加快報建進度、調整局部規劃等方面為郭某提供了幫助。
郭某以各種名義先后給顧湘陵送現金20次,其中人民幣20.7萬元、美元0.1萬元﹔並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為李蘭購房,交易時的市場價格與實際支付價格差額為5.3668萬元。
2005年,郭某在顧湘陵的幫助下取得“中江佳境天成”項目的土地后,為感謝顧湘陵的幫忙以及繼續得到顧湘陵的關照,郭某決定從“中江佳境天成”項目中送干股給顧湘陵。顧湘陵先后收受郭某干股分紅536.6738萬元,其中108.4574萬元未遂。
萊克辛頓項目用地原屬芙蓉苑經濟適用房行政劃撥用地。2006年,該項目進入報建圖審查階段時,用地性質尚未變更。開發商張某為不耽誤項目報建進度,就想直接以商品房的性質向長沙市規劃局先進行規劃方案報審。
在顧湘陵的幫助下,長沙市規劃局於2006年7月在該項目未辦理土地性質變更手續之前,即通過了項目設計方案。
2007年上半年,長沙市政府出台了一項新政:自2007年5月8日起,建設項目的報建費用全面上調。為使萊克辛頓項目能在2007年5月1日前進窗報建,以達到少交報建費的目的,張某找到顧湘陵,請其幫忙提前在2007年5月1日前發放工作聯系單。后經顧湘陵批示,在該項目尚未變更用地性質的情況下,長沙市規劃局於2007年4月26日向開發公司發放工作聯系單,張某憑此工作聯系單辦理了長沙市基本建設項目核費手續,少交報建費用1300余萬元。
為感謝顧湘陵,張某先后分9次共送給顧湘陵共計95.9725萬元人民幣。
許多開發商都在想方設法打探政府在城區的規劃信息,作為規劃局副局長的顧湘陵對政府規劃信息自然了如指掌。碰到“信得過”的開發商,顧湘陵有時也向他們透露些“內部消息”,得到消息后的開發商也會心領神會地給他奉上巨額“信息費”。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地址原來地處繁華地段的五一路,當時,政府部門搬出繁華鬧市區已經是各省會城市發展的一大趨勢。湖南省政府也決定將辦公地址搬遷至長沙市天心區。2000年,顧湘陵知道這一信息后,立即透露給長沙某房產公司董事長段某。
“省政府新地址周邊的土地肯定會升值,適合搞房產開發。”根據此信息,段某於2003年通過招拍挂程序取得位於天心區生態新城的項目用地,開發奧林匹克花園項目。
為感謝顧湘陵提供省政府搬遷信息以及在奧林匹克花園項目報建過程中顧湘陵給予的幫助,段某先后分4次共送給顧湘陵人民幣20萬元、港幣10萬元、美元2萬元。
衡陽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劉建成向記者透露,經檢察機關調查,給顧湘陵行賄的開發商有50多人,涉及長沙城區眾多樓盤。
其妻利用隱形權力大肆斂財
顧湘陵規劃局副局長的權力,還給搞規劃設計的妻子吳利君帶來了現實的好處。吳利君被抓前任長沙規劃設計院院長助理職務。
檢察機關指控,2002年3月,吳利君建議長沙規劃設計院的同事羅某、徐某合伙承包中國建筑工業總公司第五工程局下屬中建建筑設計院的設計室。羅某、徐某考慮到吳利君的丈夫顧湘陵時任長沙市規劃局副局長,便要求吳利君幫忙為其介紹設計業務,並為此與吳利君簽訂了內部書面協議,吳利君以其姐姐“吳利明”的名義簽訂了該協議書。
該協議書約定,吳利君、羅某、徐某3人合伙承包中建建筑設計院及其監理公司,每人各佔該公司三分之一股份,分紅按各自所持股份比例分紅。有業務均按該項目實際收費的10%給予業務提供者業務費,吳利君負責對外爭取業務等。
協議簽訂后,2002年5月,羅某、徐某合伙承包了長沙中建建筑設計院的設計室。之后,顧湘陵利用職權之便多次為羅某、徐某拉來設計業務,羅、徐二人按約定將顧湘陵、吳利君夫婦拉來業務設計費的10%作為業務費和全部利潤的三分之一送給吳利君,吳利君轉告了顧湘陵。
這種利用隱形權力受賄的形式,曾給檢察機關查辦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妻子利用丈夫的職權獲取工程,妻子又在有些工程中付出了一些勞動,這種獲利既有合法的又有非法的,有時很難區分。”衡陽市檢察院公訴局局長蔡藝向《法制日報》記者透露,這種新型受賄形式使檢察機關在界定受賄金額方面有一定的難度。
衡陽市檢察院查明,顧湘陵、吳利君夫婦共同利用顧湘陵職務之便為羅某、徐某(二人均另案處理)介紹18筆設計業務,收受羅某、徐某所送業務費,共計人民幣204.64068萬元。
在今天的庭審中,檢察機關還指控,顧湘陵有16套住房,其中包含在北京、長沙的兩套別墅,其家庭財產折合人民幣11594.3591萬元。顧湘陵、吳利君夫婦能夠說明來源的財產有6650.756429萬元,馬來西亞幣0.5萬元,尚有4943.602671萬元人民幣的財產顧湘陵本人不能說明來源。
同時,吳利君在明知顧湘陵交給其保管的財產中有受賄所得的情況下,為掩飾、隱瞞顧湘陵的受賄所得及受賄所得收益,減少其夫妻名下的家庭財產數額,將5577.426371萬元財產及收益存放至他人名下或轉移至香港匯豐銀行予以窩藏、轉移。因此,吳利君還被控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涉嫌犯罪總金額7000多萬元,這是我們迄今為止查辦涉案金額最大的一樁官員職務犯罪案件。”劉建成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為了偵辦好此案,衡陽市檢察院分別從南岳、衡東、石鼓、衡南等12個基層院抽調了50多名干警,用了9個月時間才完成調查取証任務。
由於案情重大,整個案件庭審估計要3天左右時間。(記者劉希平 通訊員李衡南李建輝)
■鏈接
2009年2月27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備受社會關注的重慶“規劃腐敗”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重慶市規劃局原局長蔣勇因受賄1796萬余元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情人唐薇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宣判后,蔣勇當庭表示不予上訴。
□說“法” 制定配套法規遏制權力尋租
顧湘陵利用手中的權力斂財達7000余萬元,其涉案金額之巨令人咋舌。這其中既有相關制度漏洞也有監督缺失。因此,加快制定城鄉規劃法配套法規,盡快出台規劃執行的具體制度,尤其要注意制定和完善調整用地性質和容積率、修改規劃的條件、程序和決定的過程等方面的規章制度,把過程在程序上明確予以制定和完善。這樣或許才能阻止此類權力尋租。(劉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