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區檢察院檢察官在高速執法現場。
女友收入高,讓我沒面子
執法人員與人唱雙簧賺外快
唱雙簧過程>
執法人員廖方勇,負責高額罰款(比如能罰5000元,他罰2萬元)
張力負責聯系被罰款人,稱能以8000元取車
兩人從中賺取罰款差價(3000元)
“女朋友是做生意的,一個月收入比我高很多,我覺得很沒面子。”面對巴南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廖方勇說道。大學本科畢業后,廖方勇考上公務員,到市交通執法總隊高速公路第一支隊工作,因為與人唱“執法雙簧”賺取違法車主罰款差額,被開除公職,同時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罰2萬元,結果八千就取車
2011年8月,一輛川B牌照的依維柯車非法營運超過20人,經過巴南路段時,被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高速公路執法人員查獲。當時,廖方勇對G65高速公路巴南段的非法營運、超載超限及路政案件的車主有罰款裁量權。
廖方勇告訴車主老陳,按照相關規定,他將至少被罰款2萬元。由於老陳實在沒有這麼多錢,隻好離開。然而,就在他回四川綿陽的路上,一個陌生號碼致電過來。
電話那頭的男子不但清楚知道老陳的姓名、車牌和違法行為,還清楚其罰款金額。男子稱,自己有過硬的關系,最少能用8000塊錢幫老陳把車取出來。老陳前思后想,覺得能少一點是一點。於是便答應了。
第二天老陳和該男子見了面,並交給他8000塊錢。果然,很快取到被扣的車。
兩人唱雙簧,賺取罰款差額
老陳離開后,該男子與廖方勇見面了,並給了他1500元。廖方勇熟練地將錢揣進了自己腰包。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原來,這位男子名叫張力,是一家汽修廠的老板。兩人不但認識還是兄弟伙。一次吃飯,廖方勇提出現在涉嫌非法營運的車輛較多,按照以前的處罰是3萬元至5萬元,現在規定嚴重的才處罰1萬元或3萬元。
廖方勇認為,罰款金額自由裁量的幅度較大,有較大的處罰空間可以操作。
兩人一拍即合。於是,廖方勇在查獲非法車輛后,向違法車主提出3萬元至5萬元的處罰,然后由張力聯系違法車主,向車主提出可以找關系以低於廖方勇說的罰款標准把被扣車取出來。
張力拿到車主給的錢后,廖方勇就以最低罰款標准5000元來處罰,多出來的錢兩人就分了。
專門辦理手機號專線聯系
就這樣,兩人配合默契,在2011年7月至9月期間,兩人先后向4名違法車主索要了36500元。除用於繳納最低限度的罰款15000元外,廖方勇分得13250元,張力分得8550元。
2011年10月,巴南區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並於今年2月15日對廖方勇和張力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同日,經該院決定,對兩位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檢察官調查發現,廖方勇作案的初衷只是希望自己的收入能比女朋友高點。因為女朋友收入高,讓他覺得自己很沒面子。為了作案方便,廖方勇還特地辦了一個156開頭的手機號碼,專門用於和張力聯系。
日前,該案在巴南區法院公開審理,以受賄罪判處廖方勇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判處張力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文中人物系化名)(記者 袁婧 通訊員 黎小鋒)
新聞縱深>
巴南檢察院發檢察建議 助推交通執法規范
“所幸發現得及時,案值還不算太大。”該案承辦檢察官稱,由此暴露出來的執法處罰問題社會影響較大,群眾反響強烈。
分析整個作案過程后,巴南區檢察院向廖方勇所在的執法支隊發出了檢察建議。檢察院要求對方重新梳理高速公路執法的相關規定,完善和細化執法行為。如在查扣違法違章車輛時首先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對違法車輛的當事人進行處罰前應書面告知其辦案時限、處罰依據、處罰標准等﹔違法車輛的當事人原則上不得委托他人接受處理﹔處罰大廳要將執法人員照片、姓名及各種需要告知的事項予以公示。
(來源:重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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