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說世上沒有巧合,但巧合的發生總有原因。舉報人被捕真的與其舉報行為無關嗎?
據新華社報道,深圳社區干部周偉思坐擁“20億資產”一事舉報人周某杰已於27日因“涉嫌虛報注冊資本”案被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逮捕。龍崗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周某杰立案偵查,是正常執法辦案,與其舉報周偉思無關。對網民反映的《逮捕通知書》中批准逮捕機關“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違反規定這一問題,龍崗分局表示是因經辦民警在制作《逮捕通知書》時粗心,誤將“龍崗區人民檢察院”誤寫為“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
社區干部坐擁“20億資產”的新聞剛被爆出且引起輿論強烈反響,一切疑問尚有待解答,這個關鍵時期,舉報人卻被逮捕。無論如何,這也未免太“巧合”了,不能不讓人與其舉報行為聯系起來。
據了解,深圳公安局龍崗分局此前也曾對周某杰進行立案調查,但未獲批准,后經進一步偵查,認為周某杰犯罪情節起了變化,有社會危險性,於是重新提請逮捕。周某杰涉嫌虛報注冊資本和合同詐騙,隻要經過縝密調查証明罪行屬實,依法逮捕理所當然。公眾之所以感到錯愕,關鍵在於實施逮捕的時間點太“敏感”了。
有網帖稱,周某杰原本打算27日下午4點就舉報一事接受各大媒體採訪,但在下午3點被龍崗分局傳喚,后被正式逮捕。這位發帖人問:為何在周某杰即將站出來與媒體見面的關鍵時刻,卻被公安機關逮捕了?不能說世上沒有巧合,但巧合的發生總有原因,為了消除公眾對巧合的疑惑,當地警方應該給出解釋。
另外,警方下發《逮捕通知書》,涉及限制被逮捕人的人身自由,應該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為何出現將批捕機關寫錯這樣的低級錯誤呢?即便是經辦民警粗心寫錯,接下來應該還有其他人審核把關,難道都未發現?連逮捕通知書都能出錯,那讓公眾如何相信逮捕的整個程序合法合規?
“社區干部坐擁20億元資產”的事尚未查清,當此之際,公眾自然希望能有更多真相,以推動事件調查進展。逮捕舉報人會不會影響所舉報事件的公允調查,這顯然又是一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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