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的”趙南山將單位“一把手”在其他報銷憑証上的審核意見、簽名及其他文件材料上的簽字用剪刀剪下來,細心組合之后,將審核意見和簽名粘貼在一張空白打印紙上,再將其與空白費用報銷單粘貼在一起復印。這樣,他就得到了一張有領導審核意見和簽名的空白費用報銷單。
用“剪切”、“復印”等方式,偽造“一把手”簽字,報假賬套取公款,在長達6年時間裡作案200余次、貪污公款120余萬元。經重慶市巴南區檢察院立案偵查並提起公訴,該市第五中級法院日前以貪污罪終審判處趙南山有期徒刑十年。
報銷單上居然是前任領導簽的字
趙南山是重慶市巴南區城鄉建設委員會(下稱巴南區建委)發展計劃科科長,主要負責建委領導安排的會議接待、工作協調、車輛維修、物資採購、伙食團管理等,並對上述業務產生的費用履行經辦、報銷、審核等手續。
今年2月,巴南區建委“一把手”剛剛變動不久,趙南山就拿著一張上千元的報銷單到單位財務部門報銷。財務工作人員驚奇地發現,在這張報銷單上簽字的居然是離任的單位領導,且簽名看上去書寫得很不流暢。
“這個領導前幾天就調走了,怎麼今天還在簽字報銷日常費用?”財務人員感覺這張報銷單有問題,便悄悄地報告給相關領導。巴南區建委隨后向有關部門報案,3月10日,該區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對趙南山立案偵查。
辦案檢察官經過調查發現,從2006年4月至2012年2月,趙南山一直用“剪切”、“復印”的方式在報銷單上偽造三任領導的簽字,報銷多達200余次,報銷金額高達120余萬元。案發時,辦案檢察官在趙南山的銀行卡上發現尚未用完的贓款40余萬元。
移花接木在報銷單上偽造領導簽字
偽造“一把手”簽字長達6年,趙南山報銷時是如何蒙混過關的?辦案檢察官調查發現,“有心的”趙南山將單位“一把手”在其他報銷憑証上的審核意見、簽名及其他文件材料上的簽字用剪刀剪下來,細心組合之后,將審核意見和簽名粘貼在一張空白打印紙上,再將其與空白費用報銷單粘貼在一起復印。這樣,他就得到了一張有領導審核意見和簽名的空白費用報銷單。
當自己需要時,趙南山就在“簽好字”的報銷單上填寫具體項目和金額。不過,用復印的方法偽造出來的領導審核意見和簽名,字跡有時顏色偏淺,且筆畫不連貫,看上去不像是領導親筆簽上去的。為彌補這一瑕疵,趙南山就在偽造的審核意見和簽名上,用簽字筆填描。
對領導簽署的日期部分,趙南山也是採取上述方式復制偽造的。由於報賬日期經常變化,趙南山還專門制作了多個日期的復印模板,復印到費用報銷單上,再通過手工添加的方法改成不同的報銷日期。
身為負責單位日常接待、會議等工作的科長,趙南山拿著如此炮制出來的一份份報銷單去單位財務部門報銷,結果均輕鬆地蒙混過關。
從多家單位虛開發票報銷
“小徐,麻煩您給我開幾張發票,分兩個時間開,明天我來取,謝謝!”今年2月24日,趙南山給某酒店銷售人員徐某發了這條短信。
據徐某交代,6年裡,在巴南區建委並未在該酒店實際消費的情況下,他給趙南山開具了十幾次發票,每次開票的金額都是幾千元。據統計,徐某共給趙南山虛開發票6萬余元。
當地其他10余家酒店、印刷廠的工作人員也向辦案檢察官反映,他們都給趙南山多次虛開過發票。經查,這些發票都被趙南山報銷了。
6月27日,巴南區檢察院將此案提起公訴。7月26日,巴南區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判處趙南山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趙南山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后改判其有期徒刑十年。
檢察官建議推行公務卡結算制度
“巴南區建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費用報銷應當由報銷人填寫費用報銷單,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再由區建委主任審簽報銷。”辦案檢察官介紹說。
調查發現,為圖方便,巴南區建委並未嚴格執行上述制度,而是形成了由建委主任審批簽字就可以直接到財務室報銷的慣例,中間省略了分管領導審核簽字這一監督審核程序。制度執行不到位,給了趙南山可乘之機。鑒於此,巴南區檢察院對該區建委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對辦公室、財務室等部門加強動態監管。
鑒於部分單位實施的領導“一支筆”簽字報銷存在程序漏洞,可能被鑽空子等問題,11月21日,巴南區檢察院向轄區單位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各單位推行公務卡結算制度和機關干部、職工經費使用情況公開制度,加強現金管理,進一步完善發票管理和財務報銷制度。(沈 義 黎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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