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的私彩投注點
林貞買私彩,通常都是下大注,四字直碼彩票全部包下
購買私彩,也是一種變相的賭博。極少數彩民中大獎的幸運經歷,強烈刺激著那些夢想一夜暴富的博彩者的神經。海南信陵實業有限公司出納員林貞,輸掉150萬元積蓄,又挪用公司資金590萬元,全部用於購買私彩——
被私彩套牢的女出納
具有大學文化的林貞,原本工作生活平靜富足,在海南信陵實業有限公司當出納員,工作悠閑自得收入頗豐。十幾年下來,憑著自己的聰明才智,生活中精打細算,她積攢了150余萬元存款。這在尋常百姓眼裡,是一筆不敢想象的巨款,可在夢想發橫財的林貞眼裡,這只是她所追求的一個小數目,她要用150萬元存款來滾動發展賺大錢。
林貞決意要到私彩商海中搏一搏,搏個心驚肉跳!她在公司當出納,這在外人眼裡已經很值得羨慕了,而她卻不滿足。在她眼裡,小小出納員的崗位,天地太窄,舞台太小,她沒法施展拳腳。於是,她在工作之余跟著周圍的人跑到街上買私彩,企圖在那裡撿金拾銀發橫財。只是聽了聽擺攤賣私彩的人講解中大獎的“規律”,她沒過幾天便嘗試自己購買。
誰料,購買私彩如同賭博,由開始買少到買多,漸漸地每期購買的金額越來越大,以致沉迷於買私彩而不能自拔。
案發后,林貞向辦案檢察官交代,從2010年五六月份,她開始向林虹、姚巧莉、周曼等人購買私彩,購買私彩種類有三字定位、二字定位、四字直碼等,主要是包600組四字直碼,偶爾中一些獎,因此每期購買的金額越來越大,以致越陷越深,從一開始一期每組碼下注1元、2元,漲到每組碼下注250元,一期下注金額從600元、1200元,逐步增加至15萬元。就這樣,幾個月過去,林貞買私彩不但沒賺到錢,反而輸得一塌糊涂,還養成了買私彩的賭癮。
有道是,賭徒無贏家,這是賭場、彩場屢試不爽的鐵板規律。然而,偶爾中獎,總能抓住那些中小獎、還想中大獎,輸了想贏回、越賭越輸、越輸越賭的賭徒擴大投入去狂賭的心理。林貞也不例外。很快,林貞十幾年辛辛苦苦積攢的150余萬元存款全部賠進了私彩市場。
為扳本挪用公款數百萬
購買私彩賭博需要錢,150余萬元存款全部賠了,再上哪弄錢呢?林貞在百般無奈中,突然來了靈感,不如用賒賬的方式購買私彩?如果運氣好,一旦中大獎,有可能撈回本金,還能大賺一筆。於是,林貞抱著僥幸心理,又開始購買私彩。
林貞每次購買私彩都是向林虹、姚巧莉、周曼等人電話下單,以賒賬方式購買。如果她購買的彩票號碼中獎,私彩銷售人員就將獎金支付給她;如果沒有中獎,購買金額累計到一定數額,林貞就將彩票款支付給林虹、姚巧莉、周曼等人。至2011年7月,由於林貞購買私彩中獎率極低,多是虧錢,幾個月過去,又欠下私彩銷售人員林虹、姚巧莉等人數百萬元的彩票款。
林貞在苦不堪言的煎熬中,苦憋了幾日后,終於把眼光移向公司的資金賬戶。據偵查發現,林貞為了能夠把公司的資金挪用出來,2011年7月,她趁辦理公司正常付款手續之際,偷偷在兩張空白支票上加蓋了財務專用章。
2011年8月1日,林貞攜帶事先填好的面額100萬元的銀行轉賬支票,來到中國銀行海口椰樹支行,將100萬元轉至海南信陵實業有限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南海分理處,最后又轉到自己控制的賬戶,用於還清購私彩所欠款項和繼續購買私彩。
第一次挪用公司資金得手后,林貞的膽子越來越大,從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15日,她先后5次職務侵佔海南信陵實業有限公司資金590萬元,全部用於購買私彩。
由於沒被發現,林貞這個小小的出納員挪用公司資金的膽子逐漸放大,作案頻率逐漸加快,挪用數額逐漸增多。
林貞買私彩,完全出於賭徒的心理、賭徒的方式,她通常都是下大注,四字直碼彩票全部包下,夢想撈大錢,中大獎。結果是越買越輸,越輸越買。但她起初毫不擔心,反正她有的是本錢,她背靠的是公司資金賬戶,那裡的資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走投無路做假賬
林貞從2011年5月始,一直包買600張四字直碼私彩至案發從未中過獎,為此,總共輸了740多萬元,除去輸掉自己150萬元的家庭積蓄外,將挪用公司的590萬元也全部輸光。
自從林貞最后一次將手伸向公司資金賬戶挪用出200萬元之后,她便感到婁子越捅越大了,心裡惶惶不安,她知道早晚有一天會東窗事發。她自知罪責深重,難逃法律的嚴懲,但她又怕受牢獄之災,反復思忖后,最終僥幸心理戰勝了理智,她沒有投案自首,而是心生一計。
2011年9月中旬的一天,林貞獨自來到海口市南大橋下,找人私刻了一枚中國銀行海口椰樹支行的業務專用章,開始做假賬,偽造海南信陵有限公司在中國銀行賬戶的對賬單,以此來應付公司每月檢查及財務對賬。
林貞交代,為了讓假印章不被發現,她在蓋章時還動了些心思,“我盡量在偽造的銀行進賬單上把章蓋得模糊一點,讓人看不清日期。”如此鬼伎倆,竟然起到瞞天過海的作用,真還沒有被察覺。
不過,偽造的銀行印章及做的假賬,終歸要露餡,與其整日擔驚受怕,提心吊膽心靈受煎熬,坐以待斃被抓獲,還不如投案自首交代罪行早解脫。林貞痛定思痛后,最終選擇了后者。一天,她壯著膽子,先向公司財務主管、公司經理徹底坦白了自己購買私彩賠掉了個人積蓄150萬元,又先后5次挪用公司590萬元的犯罪事實。
公司財務主管及公司經理聽后驚出一身冷汗,急切地問林貞,這可是真的?林貞邊回答,邊流下了悔恨的淚。
此事重大,隨即,林貞在公司財務主管和經理的陪同下,來到海口市公安局。
“我叫林貞,是來投案的,我在海南信陵實業有限公司從事出納員工作,為買私彩挪用了公司590萬元資金,我來向公安機關投案交代問題,爭取從寬處理。”
此案偵查終結后,移送海口市龍華區檢察院審查並提起公訴。2012年11月9日,記者獲悉,海口市龍華區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林貞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三個月。(江舟 鄺繼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