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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陵:全面推行巡察整改链式督查评估机制

2019年11月07日14:3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创新巡察整改督查方式方法,通过扎牢制度“篱笆”,构建无缝链接督查体系,对巡察整改全过程实行闭环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力促巡察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应改尽改、真改实改。这既是凝聚合力促进巡察整改质效提升的有力举措,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选择。

把准巡察整改督查评估方向,解决好“督什么”的问题

如果说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生命线,那么推动问题解决、助推改革发展则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巡察整改督查评估是检验被巡察党组织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海陵区自2018年起探索建立巡察整改督查评估机制,从原先的相对机械式单一督查模式,逐步完善为全过程、联动式整改督查评估体系。摆在巡察整改面前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要督什么,督查的重点在哪里。

要想回答好这一问题,首先就要从制度层面做设计,让巡察整改督查评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针对巡察机构成立初期,部分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整改工作敷衍应付、整改报告虚而不实等问题,海陵区在严格监督、严格把关的同时,于2018年制定出台《海陵区巡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督查评估问责暂行办法》,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督查、评估、问责的主体、内容、方式以及流程等予以明确,拉开了海陵区巡察整改督查评估的序幕。2019年又相继出台《巡察驻点期间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成效督查办法(试行)》《建立巡察整改重点监督清单的暂行办法》《海陵区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细则(试行)》《海陵区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试行)》《巡察专题报告落实情况督查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系列文件的出台,进一步闭合了从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督查评估、问责追责的链条,实现了对巡察整改全过程的立体式监督,剑指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和敷衍整改,以制度的刚性克服巡察整改可能存在的随意性。

从实践层面来看,巡察整改监督重点包含3大方面:

一是瞄准民生问题,坚持立行立改。2019年3月第七轮巡察驻点期间,巡察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改正的14个问题,及时下发《立行立改问题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驻点结束前对整改成效进行专项督查,整改率100%,有力推动了微小问题即知即改、立见成效。立行立改侧重于民生问题解决,如第七轮巡察期间,巡察组收到某小区一公厕被某建筑公司私自霸占准备改造成办公室的反映,经实地走访核实后,迅速联系街道和社区共商解决方案,通过法律途径恢复公厕,成功打赢了公共资产保卫战。

二是瞄准共性问题,坚持同步整改。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由巡察组牵头开展专项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区委决策参考,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步整改,并会同区委办开展督促检查。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巡察组针对个人借用财政性资金且逾期不还、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先后形成10篇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区委研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个人宕欠财政性资金等专项整治。个人宕欠财政性资金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已清理收回个人借款650余万元,专项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瞄准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坚持一线督查。“社区组织学习不够……”“北厂房房租收缴不力……”在京泰路街道某社区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各委员‘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请暂停一下,几位同志的发言,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谈问题避重就轻、护短遮丑,我建议会议暂停。”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陈卫华指出。巡察组派员参加被巡察单位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目的在于以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为载体,督促被巡察单位直面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高质量制定整改措施。为此,海陵区纪委、海陵区委组织部联合出台《海陵区专题民主生活会“四问”制度(试行)》,要求被巡察党组织紧盯“问题产生的症结、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建章立制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把脉问诊”。制度实施以来,巡察组会同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先后列席了12个部门单位和68个村(社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当面指出问题16个,叫停重开民主(组织)生活会3个,提出整改建议31个。

构建巡察整改督查评估体系,解决好“怎样督”的问题

巡察整改督查评估体系,紧扣集中整改、持续整改和整改总结三个阶段,建立“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巡察”联动式整改督查评估模式,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过程、接力式督查、量化评估、确定评价等次,形成“1+1>2”的督查合力。

当面明责交责牵住“牛鼻子”。每轮巡察结束后,结合区委书记专题会,由区委书记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当面交责,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压紧压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整改是否到位作为班子战斗力发挥的试金石,将班子成员抓整改的能力作为评价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确保整改工作不空转,整改结果有实效。截至目前,区委书记共向28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当面交责。

整合力量督查,用好“杀手锏”。集中整改阶段,发挥巡察组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由原巡察组牵头,会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室、监察员办公室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拉网式督查,指出巡察整改缺项短板,形成重点监督清单,提出深化整改意见建议。督查评估工作开展以来,巡察组已对24个部门单位和68个村(社区)开展督查评估,指出117条缺项问题,形成63份重点监督清单分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职能部门进行持续督查。

持续跟进防范,遏制“回头潮”。持续整改阶段,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等部门职能优势,将跟踪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被巡察党组织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纳入监督视野,结合其工作职责进行持续督查。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督查近200次,结合“廉洁乡村”建设、护航“三大攻坚战”等专项行动查纠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问题196个,综合运用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载体,对城东街道等8个镇街园区和区商务局等13个部门进行全方面、多维度总结式督查。

回访督查问效,检验“满意度”。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完成后,由区委巡察办牵头,抽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逐项查看整改措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重点问题是否有效整改、督查反馈意见是否及时落实,结合前期督查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提出评估等次、巡察“回头看”建议名单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综合评判巡察整改质效,解决好“如何评”的问题

巡察的权威来自党组织,巡察的力量来自广大群众。该区坚持开门纳谏,集合多方力量评议整改成效。在专业力量督查评估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广大群众的力量,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当面评判。

一方面,开展当面报告。集中整改期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情况当面报告会,被巡察党组织当面报告巡察整改情况,巡察组组长当面点评整改质效,领导小组成员当面质询热点问题,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当面回答问题解决办法。截至目前,已对24个部门单位和68个村(社区)整改工作进行了当面报告,当面质询17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该区一园区党工委因“编外用工使用不规范”问题整改拖沓、成效不明显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另一方面,进行群众质询。整改效果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2019年以来,该区在对村(社区)巡察分级分类整改工作中坚持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原则,在当面报告的基础上,开展巡察整改群众质询工作,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汲取群众智慧,切实提升村(社区)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5月18日,海陵区城南街道新胜社区党支部书记窦业鹏主持召开群众质询会,向与会群众代表报告社区整改情况,群众代表就巡察发现的4个突出问题进行当面质询。9月,区委第七轮巡察所涉的65个村(社区),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22个村(社区)召开了巡察整改群众质询会,当面质询问题57个,群众综合满意度达93.71%。

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解决好“怎么用”的问题

整改不是“一阵风”,不能“雨过地皮湿都不湿”,要既盯“树木”,又盯“森林”,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让巡察整改成果真正落地生根,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强。

一是巡察整改率明显提升。巡察整改督查评估机制实施以来,巡察机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狠抓巡察整改落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整改时限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据统计,区委第一至六轮常规巡察发现的897个问题已整改875个,整改率达97.55%;对村(社区)专项巡察发现的377个问题已整改369个,整改率达97.88%。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大队2019年初的调查报告显示,人民群众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满意度达99.5%。

二是巡察震慑力有力彰显。坚持巡改并重,将问责贯穿巡察全过程,着重围绕巡察整改过程中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不满意等情形,加大对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2019年,针对“巡察整改不力、效果欠佳、满意率偏低”和“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走过场,被现场叫停”的两个社区,形成问责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截至目前,已对2名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问责,形成了有力震慑,强化了整改责任的落实。

三是制度化建设扎实有效。为有效防范一改了之、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等问题,该区在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当下改”的同时,着眼“长久立”,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举一反三,针对管理漏洞,扎牢制度笼子。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各被巡察党组织新建制度35个,修改完善制度18个,废止制度2个。如,针对城北街道“小型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督促其修订完善《城北街道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工作。

四是个性化问题逐一击破。巡察整改督查评估机制实施以来,该区紧盯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动作为、积极化解。如,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某园区编外用工规模偏大、管理混乱、待遇差距大的问题,海陵区一方面要求该园区在用工“总量”上控制、“管理”上完善、“待遇”上规范、“监督”上到位。另一方面形成专题报告,建议在全区面上对编外用工进行规范管理。截至目前,该园区已清退不规范用工12人,主动辞职5人;用工待遇与绩效挂钩,总量与其他镇街园区持平。区编办牵头对全区镇街园区编外用工管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并修订完善了《关于规范镇街园区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内容由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纪委监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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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扶婧颖、宋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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