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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响节假日廉政警钟”系列策划(下篇)

党员领导干部注意!中纪委通报过的这些“高档消费”不能碰

2017年09月27日08:0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者按】近日,中央纪委集中通报了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的每起典型问题都与“酒”有关。据了解,这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首次对违规购买和使用高档酒水这类典型问题进行集中通报。

“高档”一词经常出现在中央和地方纪检部门的禁令中,那么如何认定“高档”呢?国庆中秋将近,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推出“敲响节假日廉政警钟”系列策划,本期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过的违纪典型问题中,梳理出哪些“高档消费”党员领导干部不能碰

上篇】国庆中秋将近 这七名高级干部的作风问题案例值得反思

高档酒水

在中央纪委最新通报的五起典型案例中,从价格上我们可以看出“高档”的标准: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政府接待办购买高档酒水2007瓶120万元;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接待办违规购买高档白酒18瓶13440元、红酒12瓶6600元、烟4条2880元;广东省惠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超标准接待饮用其中一瓶洋酒价值1400元、餐费1490元;北京市密云区委党校分两次购买高档白酒4箱18240元用于接待;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套取资金6万元购买高档白酒48瓶……平均每瓶五百元的价格,均属“高档酒水”无疑。

此外,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也曾点名高档酒水。据专题片介绍,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多次接受民营企业老板安排的宴请,为规避检查,要求将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装入矿泉水瓶带入饭店饮用。张建津爱好喝酒,讲究越醇越好,年份越高越好。他本人也有这个爱好,其他的私企老板也纷纷迎合这个爱好,他们车的后备箱里长期放有各种茅台,各种酒,15年的茅台、30年的茅台。

2014年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天津市纪委查处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公款大吃大喝问题。通报指出,2013年1月至6月,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在临港生态餐厅公款宴请86次,合计280691元。这些接待中,有三分之一为临时安排,且多次上金骏眉茶、软中华香烟、汾酒等高档烟酒,严重超出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相关规定标准。

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等问题,与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一样,都是正风肃纪聚焦的突出问题。当前,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中央纪委选择在这个时间点,对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等问题进行集中专题通报,其中自有深意。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往往易发多发,不少党员干部就是在亲朋欢聚、觥筹交错的酒桌上破了戒、犯了错,为了一场不该喝的酒付出了沉痛代价。将典型案例曝光于众,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是敲警钟、打预防针,体现了谆谆叮咛、拳拳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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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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