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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6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

2017年07月12日09:4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沈阳市辽中区大黑岗子镇马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陆长冰违规套取集体扶贫款问题。陆长冰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列应付款和使用虚假票据平账手段,套取村集体扶贫款33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陆长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2.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头道砬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卞和礼违规收受好处费等问题。卞和礼利用负责移民动迁工作便利,在申请及发放补助款过程中,收受68名村民好处费合计20.55万元;用不符合条件26户村民资料上报申请移民动迁补助,套取、截留补助款26.5万元,其中42万余元用于个人花销。卞和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黑山县励家镇广盛村原会计赵连军私扣扶贫款问题。2016年6月,某企业到广盛村对因暴风雨受灾贫困户进行帮扶时,赵连军代领部分扶贫款共计1500元,未发给贫困户。赵连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克山县北兴镇保卫村原会计于德全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等问题。于德全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和良种补贴款共5.1万元,用于个人支出。于德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六合分局葛塘国土资源所所长赵国娣为亲友骗取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问题。赵国娣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弄虚作假,为亲友骗取两套安置房以及拆迁补偿款55万余元。2017年4月,赵国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临海市汇溪镇南城村村委会原主任汪日斗挪用集体资金问题。汪日斗利用负责管理和发放花岗岩采矿权前期租地政策处理费便利,2次挪用处理费30万元,借给他人经营周转使用。汪日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2.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岳口村村委会原主任沈欢华套取国家移民补助资金问题。沈欢华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虚假材料方式,套取国家移民补助资金2.5万元。沈欢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砀山县朱楼镇梁寨村村委会委员尉言玲截留群众交纳养老保险资金问题。尉言玲扣留村民李某某夫妇交纳的农村养老保险共计18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4月,尉言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安徽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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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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