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21日08:23 来源:高检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常委、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主任连友农(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连友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连友农,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贵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连友农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市长、北海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北海土地(海洋)审批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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