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7日08:07 来源:新华网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11月4日上午,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委组织部原巡视员郝天宇受贿一案。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郝天宇利用担任河南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处长、副厅级组织员、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贷款、人事调整、减免税款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现金、房产和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35.82192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郝天宇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郝天宇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郝天宇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郝天宇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新华网郑州11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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