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展
“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重要讲话中,进一步强调纪律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作用,指明了纪律建设的着力方向。
“纪纲一废,何事不生?”如果纪律不严,多数党员都脱管,全面从严治党就成为一句空话。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开创性地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一新思想新理念,并积极付诸实践。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到修订准则和条例、明确“六项纪律”,再到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明纪律的要求贯穿于管党治党、正风反腐的各项工作,引导、敦促党员干部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新形势下,把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引向深入,更加要求我们用铁的纪律、以刚性执行不断筑牢纪律防线,发挥纪律建设在治本上的重要作用。
加强纪律建设,必须把严明政治纪律始终放在首要位置。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少案例说明,违反政治纪律危害甚于腐败,它败坏风气、涣散组织,为腐败滋生提供不良土壤,给党内造成政治隐患。强化政治纪律,包含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就是对党忠诚,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抓住严明政治纪律这个“纲”,就能把严明其他纪律带起来。
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纪律的执行。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抓纪律就得严格以“六项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就得执纪必严、动辄则咎,坚持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牢固树立纪律的权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必须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中央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现路径。各级党组织和纪委需要切实转变观念和方式,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以纪律约束、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渐成常态,逐步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通过实践“四种形态”,使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惩处覆盖到全体党员,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惩就是治、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
拎衣捉领,张网提纲。守纪律、讲规矩还须从党员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手握权力、肩负重任,既得立身正、讲原则、守纪律,也得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从而形成鲜明导向,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营造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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