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文家碧
●原任职务:四川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巡视员(正厅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贪污罪
●判决结果:2015年7月27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法院二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
●犯罪事实:2010年,文家碧经人介绍认识了四川文秀投资有限公司商人胡某。此后3年,文家碧为该公司在建设眉山老年康复中心等项目上提供帮助,事成后先后7次索取或收受胡某贿赂。文家碧受贿及索贿事实共计13起。她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侵吞、骗取公款。
我18岁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担任资阳市副市长,后调任四川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2009年,我调任四川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我曾经为自己的顺风顺水、为自己取得的工作成绩感到骄傲。我觉得我是党的骄子,是组织的宠儿。我本应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站好最后一班岗,可是我却滋生了骄傲自满情绪,不思进取,进而利用职权疯狂敛财,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我的早期生活并不宽裕,当时上有双方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孩子需要抚育,我和丈夫经常因为经济拮据闹别扭。儿子上中学的时候,想让我给他买一双耐克鞋,因为太贵我与他僵持了一个多月。那时候的清贫生活使得我很眼红有钱的人,特别是见到那些花钱如流水的行为,心里非常不平衡,觉得有钱真好,钱多能办成很多事。我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是至理名言,从思想上产生了对金钱的强烈欲望。
在领导岗位上与各界人士交往,让我逐步“见多识广”。在金钱和权力的关系上,我认为权力决定金钱,金钱作用于权力,因而逐步对权力产生了羡慕。特别是在四川省人口计生委工作期间,对身边发生的一些不正常现象,虽然心里不平,但非常眼红,认为有些事情就是用金钱摆平的,感到有权就有一切,权力大钱就多。由此,我认为权力和金钱一样重要,因而导致后来手里有了权力就抓住机会追逐金钱。担任红会领导后,权力集于一身,基于“当官不掌权,不如回家去种田”的思想,加之自己已近退休,觉得当官十几年,没捞没贪划不来,因此,只要有机会拿钱,不管是违纪还是违法我都敢干,不管谁送的钱我都敢收,疯狂收钱达到极致。
由于一直忙于工作,我对家庭和儿子关心不足,在儿子的成长过程中很少和他认真交流,让他从小就没有感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最终一事无成。为了弥补对儿子的亏欠,让他的未来有充足的保障,我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可是,我的所作所为最终不但没有给他留下任何东西,反倒伤害了他,给了他沉重的打击。但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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