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昭耀 资料图)
■ 王昭耀
原职:安徽省政协副主席
问题: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受审时间:2007年1月
判决结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忏悔录:
我在阜阳工作了四年,前三年,干得是好的。但是,从第四年开始,我的思想就起了变化。客观上,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主观上,自己的思想产生了蜕变,面对花花世界的诱惑,面对金钱名利的刺激,自己心里想,一年到头,风里来,雨里去,苦得要死,累得要命,一点实惠都没有,认为自己“太吃亏”,“太傻”了。外界也有人对我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于是,我逐步淡忘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曾经向广大干部群众做出的承诺:“清清白白做官,实实在在办事,老老实实做人”也被忘记。(摘自2007年5月24日新华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