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福才在法庭上受审
■陕西省目前查获的涉案数额最大的“小官”腐败案
■拥有财产高达5615万元,公开索贿2191万余元,3084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每月敛财近80万元,每天入账2.5万元以上
2014年1月17日上午10时,身穿橘黄色“省看01”号服的陕西省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原科长侯福才戴着手铐,被两名法警带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侯福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异地移交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就在两个多月前,侯福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这里第一次开庭审理。当时的侯福才突然推翻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拒不认罪。这次,面临宣判,他没有什么表情。
审判长宣布判决:“被告人侯福才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法扣压、冻结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实名举报
高检院指示立案侦查
2012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到了一封实名举报信。该举报信反映,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侯福才,利用管理建筑市场报建、监督,管理企业资质、施工许可证发放,招标投标及综合管理工程的权力,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大肆敛财,为自己及其亲属积累了巨额财富。举报信罗列了侯福才成立“祥和”公司,以公司化手段变相索贿、投入大量资金开发房地产等涉嫌犯罪的事实。
2012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陕西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此案列为了2012年重点督办案件。
2012年3月,国内数家网络媒体发布《渭南亿元建设规划费流失,施工许可证遭“潜规则”》一文进行曝光。网媒披露,渭南市建筑领域有一个奇怪现象,多年来,建设项目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每个建筑企业都要向一个名为“渭南市祥和建筑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缴纳几万元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不等的所谓“咨询服务费”。其间,有个别人利用手中掌握的审批权大肆敛财,造成巨额行业性收费大量流失。
2012年3月15日晚,侯福才在家上网浏览新闻时无意间发现了关于渭南建设规划费流失的负面报道,当即惊出了一身冷汗。赶忙打电话叫来同伙、其外甥女婿夏某商讨对策,当晚即销毁部分证据。随后他又找到中间人,花了70万元删帖,自己还写了《渭南建筑企业发展纪实》等2篇“正面报道”发到了网上。
陕西省建设厅纪检组成立调查组,赶赴渭南进行调查。侯福才凭着直觉,预感到法网正在向他逼近。2012年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在侯福才的授意下,夏某通知公司人员把所有票据、印章、合同以及电脑资料隐匿并交由他保管。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夏某又把公司里的几个人召集起来,将所有资料全部整理后,装了5个蛇皮袋子,分两次用小车运到河滩野地里付之一炬,连祥和公司的笔记本电脑也被焚烧销毁掩埋。接着,侯福才把自己投资开发的渭双花苑项目建设中40%的股份价值2000万元转让给了别人,然后伪造了几十份借款合同及借据。
2012年4月9日,侯福才被“双规”,接受陕西省纪委、监察厅调查。
2012年6月2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决定对侯福才依法逮捕。
@上海静安严瑾丽(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助理):网上实名举报,让贪官不寒而栗,也让大众为举报人捏一把汗。当举报者主动站上PK台,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对公权力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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