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囹圄的欧林高后悔不已
欧林高 (资料图片)
2012年8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欧林高被省纪委调查,“裸官”、涉嫌巨额受贿、包养情妇,是本案三大关键词。目前,经过一年多的调查,欧林高案逐渐水落石出,并进入司法程序。
欧林高在担任东莞市清溪镇党委书记、市委副秘书长、长安镇党委书记和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涉嫌利用职权在土地转让、工程建设、人事安排、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进行权钱交易,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2905万元、港币3722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20万元的别墅一栋。
从抽两元钱一包的烟被父亲批评,到大肆敛财,出生于干部家庭的欧林高是如何走上蜕变之路的?
作为一名“官二代”,他曾因为抽两元一包的香烟被父亲批评为奢侈
作为一位镇委书记,他年入百万却仍忍不住疯狂敛财涉贪数千万元
1 一封举报信
一名涉嫌贪腐的村民小组长牵出了欧林高,他如同惊弓之鸟,准备逃往香港“避难”,广东省纪委果断对他实施了“双规”措施。在欧林高的住所,世界名酒、虫草等物品随意堆放,办案人员还现场起获逾千万元现金。
2012年8月,一封网络举报信引起纪检监察机关的高度关注:举报人反映东莞市长安镇江贝村原村民小组长戴成基,在修建“同达花园”农民公寓过程中,涉嫌违法违纪。
举报信反映,长安镇乌沙社区江贝村民小组集资兴建的“同达花园”由8栋高层建筑组成,但2010年9月建好后,却没有一户村民入住。原因是建造成本超出预算1.56亿元,部分村民不愿掏腰包来填这个大“窟窿”。
在广东省纪委的直接督导下,东莞市纪委立即立案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时任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长安镇原镇委书记欧林高收受戴成基贿赂的重大线索浮出水面。
省纪委随即组成专案组对欧林高展开调查。一位知情人士表示,欧林高在被纪委带走调查的前几天,已经有人通风报信:戴成基被带走了,可能会牵涉到他。
生性多疑的欧林高匆忙向组织“请假”,企图到香港的家里“避难”。省纪委当机立断,于2012年8月10日对他采取了“双规”措施。
在欧林高的住所,办案人员耗时半个小时,终于打开两套门禁系统,眼前的景象令人震惊:酒柜里陈列着世界顶级名酒,虫草、燕窝等随意堆放,三个巨大的保险柜里,码放着现金人民币1068万元、港币254万元。在欧林高的另外两处住所里,办案人员又起获了人民币200多万元和港币95万多元。
2 土生土长“官二代”
欧林高出生于一个干部家庭。当欧林高走上工作岗位后,他父亲曾给当时的市领导“打招呼”,坚决反对儿子在家乡任职,因为担心儿子“出事”。
欧林高生于1956年2月,是土生土长的虎门人,出生于一个干部家庭。1974年,时年18岁的他参加工作,供职于东莞虎门供销社。知情人士介绍,刚参加工作时,欧林高因为抽两元钱一包的“大前门”,曾被父亲严厉批评,认为过于奢侈。
计划经济时代,供销社是组织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是“香饽饽”单位。当得知儿子要在家乡虎门任职,欧林高的父亲坚决反对。一位权威人士称,欧父作为一位党的老干部,他担心儿子在家乡任职会出于人情世故而放弃原则。为此,欧父在离休后还向当时的东莞市领导“打招呼”,反对儿子在虎门任职。
在父亲的严格管教下,欧林高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走上了领导岗位。1979年,他进入东莞市物资局车队工作,5年后,任东莞县、市外资工程物资供应服务公司副经理。
1984年秋天,欧林高开始在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基础专修科专业学习,约3年后毕业。毕业前一年,他被调任东莞市物资总公司业务股股长,后转任该公司办公室主任。
1989年10月,欧林高到东莞市大岭山镇挂职,任镇党委副书记,期满后获留任。从此正式步入仕途。
此后,在任东莞市厚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和东莞市城区工委副书记期间,欧林高的身份发生了改变,成为一名副处级干部。
1996年6月,欧林高出任东莞市清溪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资料显示,就是从这里,欧林高开始了他的贪腐人生。
3 煞费苦心为敛财
欧林高收受钱财的手法十分隐蔽,帮人办事后,并不急于求得回报。甚至是等到调离后,才通过组织家庭聚会这种方式收取贿赂,寄希望于“时过境迁”而逃避责任。
1996年,欧林高出任清溪镇委书记。当了“一把手”,权力大了,欧林高的思想堤坝也悄然决口。
1996年,时任清溪镇荔横村支部书记的王润成,多次想购买镇里的一块土地兴建农贸市场,但因他出价过低,镇政府一直没有同意。欧林高上任后,王润成又找上门来,在与欧林高一番密谈后,终于得偿所愿。不仅如此,王润成还收到了新书记送上的一份“大礼”——地价由每平方米800元降为500元。两人的关系从此变得非同一般。不久后,欧林高把王润成提拔为清溪镇副镇长,并帮助其开办的鸿成公司开发房地产,王润成名利双收。
欧林高的关照,令王润成心怀感激,但欧林高却并不急于求得回报,直到2002年和2003年,觉得对王润成已“知根知底”的欧林高,才分别收受了王润成送给的港币95万元和一套价值220万元的别墅。
在接受调查时欧林高说:“从来没有收过这么多的钱,当时应该是(折合)100万元人民币吧,对我来说是第一次,自己感觉跟他关系不错,要一点钱、要一点物无所谓。”
也是在1996年,看中清溪镇还没有五星级酒店的商机,欧林高找来朋友陈某,邀请其在清溪镇投资酒店和商业地产。在欧林高的一手操作下,陈某仅象征性支付部分地价后,就取得了酒店和商场用地。而在为自己攫取利益上,欧林高则故伎重演,直到2007年他调离清溪镇后,才在每年春节期间,通过组织家庭聚会这种私密的方式,收取陈某的贿赂,至2011年5月间,共计175万元。
欧林高生性多疑,他不仅寄希望于时过境迁而隐匿违法违纪痕迹,还惯以“投资合作”的方式掩人耳目。2008年下半年,欧林高以妻弟方建华的名义,参股华南电子厂双电源项目,以分红的名义,收受了长安供电分局副局长孙沛凡的贿金200万元。
2010年,长安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兼镇规划管理所所长李旭东找到欧林高,希望出面协调,帮助完成其购买的莲峰北路地块用地手续,并表示愿意欧林高入干股,在地块办妥手续顺利转手后,欧林高收到了“分红”人民币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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