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警察设局杀人案今重开庭
几大焦点故意杀人还是滥用职权?
李才坤的辩护律师提出,李才坤在主观上并无杀害班统陆的直接故意,两人在案发前一天才第一次见面,没有任何深仇大恨,李才坤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公诉人驳斥称,“根据现场勘验,子弹是从班统陆左耳上方进入脑部,右耳下方穿出,而且是从上到下,说明枪击时班统陆一直蹲着且根本没有还击,如果当时发生搏斗,枪击不可能打得这么准。”
对于李才坤的律师以滥用职权罪为其辩护,公诉人则认为,班统陆的堂弟班统影报假警的案件已经结案,而且班统陆被李才坤开车带出了派出所,并不属于工作场所与工作内容,完全是他一手策划的犯罪活动。
是否构成自首?
李才坤辩护律师表示,案发后,李才坤自行回到龙新派出所接受调查,没有逃跑,案发仅几个小时,在公安机关还没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交代了枪击班统陆的犯罪事实。李才坤的行为应属于自动投案。
然而公诉方表示,事发后李才坤虽然没有逃跑,但他在接受调查时并未说实话,之前后的询问笔录也可以证实。后来公安机关在调查黄小现时,由于黄交代了真相,警方以此作为突破口才让李才坤说了真话,交代了制造假抢劫案件并报假警的实情。
是否患有精神病?
李才坤辩护律师认为,李才坤家族具有精神病史。而李才坤在青少年期间曾经出现过疑似精神病的病症,接受过精神病治疗。工作期间,李才坤也有大量异常举动。律师表示,李才坤极有可能存在间歇性精神疾病。
此前司法鉴定结论显示,李才坤在案发期间无精神病,在作案时无精神病症影响,其辨认或控制能力在正常范围,具有受审能力。对李才坤的心理测验也显示,李才坤的总智商为111。虽然李才坤在庭上坚持认为自己没有精神病,但其辩护律师仍表示,该结论不准确,应重新鉴定。
公诉方则表示,李才坤是否患有精神病要通过专业医疗鉴定机构的诊断与鉴定。(记者 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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