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纪委官方微博“钟山清风”截图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6月25日电 (李源) 昨日,南京市纪委官方微博“钟山清风”发布消息称,为严查不法分子骗取经济适用房,维护群众利益,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对举报骗取经济适用房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从1000元至20万元不等。
微博中介绍了举报奖励具体发放标准:按案件追缴、没收违纪违法金额,以及挽回、减少经济损失的千分之五以内掌握,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应奖励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奖励。举报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对先后举报同一个案件的数个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可视贡献大小酌情分配,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人或贡献最大的举报人。
“钟山清风”称,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原则上案件查处结束后即按规定办理。举报有功人员确因身体、地理等原因,本人不便前来领奖的,可委托他人或申请纪检监察机关派员送达约定地点。举报有功人员应在接到纪检机关奖励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领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者视为自愿放弃。
“钟山清风”还表示,未经举报有功人员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公开或泄露其姓名、单位、电话等个人信息,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钟山清风”公布的几种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北京东路41号市纪委信访室(邮编:210008);
来访地址:北京东路37号—5,市政府大门口西侧100米,南京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举报电话:025—12388;
举报邮箱:www.njjj.gov.cn——“纪委书记信箱”、“监察局长信箱”、“12388信访举报信箱”或“信访举报在线接访”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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